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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花垣镇建设中路边城大厦808室房产

起拍价:

¥68.259万

将于2月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花垣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徐法官:手机:1777434628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8.259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8.259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85.8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本标的情况)拍品名称张丽亚名下的位于花垣县花垣镇建设中路边城大厦808室房产(权证号码:00013928)拍卖依据司法裁定拍品所有人张丽亚拍品权证情况花房权证花镇字第00013928号拍品现状空置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

一、被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查封(以上情况说明及瑕疵披露均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请意向竞买人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并自行征询了解实际情况,具体以买受人实地看样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在拍卖竞价时理性出价)。过户所需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基本信息详见图片。温馨提示:一、参与竞买前,请您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的相关内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2月1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开拍前三天联系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徐法官(电话17774346283)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二、提醒买家注意本次拍卖规则:起拍价即保留价,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报名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两人及以上竞拍的,价高者得。

三、拍卖成交价余款的支付要求:标的物成交后,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2年2月1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垣支行;账号:9558851915000323847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1)湘3124执265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不要通过支付宝线上支付,如有支付宝线上付余款的提示,忽略即可。

四、网络司法拍卖的具体操作,请您仔细阅读《司法拍卖买家指南》,指南链接: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7E7hA;大额支付保证金的网上银行限额指南链接: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132092-290393923.htm?spm=0.0.0.0.gjhaXv&qq-pf-to=pcqq.group。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2日10时至2022年2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0743/05,户名: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 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2月1日(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向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资格证明,资格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时,没有更高出价的,则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 ,由出价在先的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 (1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不能在执行法院领取为被执行人垫付的过户税费等后果,由竞买人自负。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2年2月1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 (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垣支行;账号 :9558851915000323847 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1)湘3124执265号),并于2022年2月10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并先请联系法院17774346283徐法官)到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地址:花垣县边城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相关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注意:不要通过支付宝线上支付,如有支付宝线上付余款的提示,忽略即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视为悔拍,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变)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依法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提交垫付出卖方税费票据原件、收条(须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全称、收款金额)、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申请领取已垫付税费。申请领取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过户)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未申请,请自行向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 ,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的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买受人所应承担的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成交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八、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网拍办公室电话:0743-7211710
举报监督电话:0743-721172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花垣县边城大道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竞拍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2日10时至2022年2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43/05,机构名称: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花垣县花垣镇建设中路边城大厦808室房产(权证号码:00013928),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85.84平方米,分摊面积:29.96平方米,产权来源:买受,产权产别:私有房产,户型为四室二厅两卫,房屋所在层数/总层数:8/21。发证时间2008年11月。占用情况:无占用。承租情况:无租赁。是否可以看房:是。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评估价:682590元,起拍价:682590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本院已查封;
2、房屋依现状拍卖,房屋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3、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的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请在标的物介绍→具体描述进行下载。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 (以上信息均摘自法院调查笔录和司法辅助公司及现场查看。请意向买受人务必前往实地看样,具体实物认知以竞买人现场查看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 ,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8:30-17:30点);
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徐法官17774346283。
3、初步定于开拍前三天实地看样,如需看样,请在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变)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依法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提交垫付出卖方税费票据原件、收条(须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全称、收款金额)、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申请领取已垫付税费。申请领取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过户)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未申请,请自行向被执行人追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天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2月1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1)湘3124执265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淘宝账户)。户 名: 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垣支行账 号:9558 8519 1500 0323 847 银行联行号:10256940110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视为悔拍,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43-7211710徐法官
联系地址:花垣县花垣镇边城大道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网址: http://sf.taobao.com/0743/05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标的详情

(本标的情况)温馨提示:

一、参与竞买前,请您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的相关内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2月1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开拍前三天联系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徐法官(电话17774346283)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二、提醒买家注意本次拍卖规则:起拍价即保留价,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报名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两人及以上竞拍的,价高者得。

三、拍卖成交价余款的支付要求:标的物成交后,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2年2月1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垣支行;账号:9558 8519 1500 0323 847  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1)湘3124执265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不要通过支付宝线上支付,如有支付宝线上付余款的提示,忽略即可。

四、网络司法拍卖的具体操作,请您仔细阅读《司法拍卖买家指南》,指南链接: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7E7hA;大额支付保证金的网上银行限额指南链接: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132092-290393923.htm?spm=0.0.0.0.gjhaXv&qq-pf-to=pcqq.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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