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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耀江丽景湾一期蓝山苑7栋R单元502室的一宗住宅房产

起拍价:

¥120万

将于1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骆经理:手机:1806299278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13.15万

保证金:

¥1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120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1.0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洪房(房估)字(2020)第WHS1121035号评估报告.pdf

变卖须知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月22日10时起至2022年3月23日10时在淘宝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
(1)变卖标的权利状况: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耀江丽景湾一期蓝山苑7栋R单元502室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东2009010546号,建筑面积:141.02平方米)及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本变卖标的物已被本院查封正在执行中。
(2)区位状况和实物状况见图片和视频。
(3)租赁使用情况:无租赁,本院负责清场交付。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变卖人对变卖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详细咨询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按网络系统提示报名,交纳变卖价全款120万元。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款项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款项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款项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7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帐号:570371345210),并向本院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买受人可在交纳变卖余款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52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因自身原因导致变卖目的无法实现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并从所交纳的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办理房地产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径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因自身原因(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导致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十

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0717-6341915(赵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网拍辅助机构-宜昌市拍卖商行有限公司    骆经理:18062992780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月4日

变卖公告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22日10时起至2022年3月23日10时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耀江丽景湾一期蓝山苑7栋R单元502室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东2009010546号,建筑面积:141.02平方米)及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评估价:213.15万元,起拍价:120万元,保证金:15万元,竞价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月10日起至2022年3月21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买受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网络司法变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与评估报告对应)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醒,竞买人必须具备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应向本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书面承诺函;未提交书面承诺函直接报名并交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的,视为承诺。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变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房地产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因自身原因(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导致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变卖前以实名交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120万元,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上述款项;但债权数额小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变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款项24小时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款项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帐号:570371345210),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款项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情况介绍摘录自武汉洪房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洪房(房估)字(2020)第WHS112103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网拍辅助机构-宜昌市拍卖商行有限公司    骆经理:18062992780法院
监督电话:0717-6341915(赵法官)
联系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52号。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月4日

标的详情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洪房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洪房(房估)字(2020)第WHS112103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上一条:武汉市东西湖区三秀路东、革新大道南城市空间1栋26层2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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