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武汉拍卖房 > 蔡甸拍卖房 >位于武汉市蔡甸区沌阳小区碧波山庄怡园公寓1单元1103号房地产

位于武汉市蔡甸区沌阳小区碧波山庄怡园公寓1单元1103号房地产

起拍价:

¥68.2864万

将于1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武汉德俐英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1:18062058033电话2:027-6568606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21.94万

保证金:

¥1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68.2864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6.1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2021-179碧波山庄怡园公寓1单元1103号建筑面积146.16平方米住宅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pdf

变卖须知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月8日10时至2022年3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27/04),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
(1)变卖标的权利状况:位于武汉市蔡甸区沌阳小区碧波山庄怡园公寓1单元1103号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武房权证蔡字第201001339号,建筑面积:146.16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蔡国用(2010)第1647号,分摊面积:8.67平方米】。经勘验,实际坐落为武汉市蔡甸区沌阳小区碧波山庄怡园公寓10栋1单元1103号。
(2)区位状况和实物状况见图片和视频。
(3)租赁及占有使用情况:空置,详见“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房屋结构与登记备案图纸不符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本拍卖标的暂无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若公告期间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当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时,竞买人参与竞价的,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避免出现支付保证金及余款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15日内(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037855662)。并在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武汉市常青路156号)签署(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变卖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应保证预留于网络平台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于拍卖变卖成交后手续的办理,买受人应承担可归责于无法联系买受人导致成交后手续办理延迟或无法办理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本次涉案财产变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变卖标的物仅由武汉德俐英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北昌泰祥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属实现债权费用,从拍卖款中支付。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武汉德俐英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8062058033湖北昌泰祥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18772655161举报监督电话: 027-65686061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3日

变卖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8日10时至2022年3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27/04),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武汉市蔡甸区沌阳小区碧波山庄怡园公寓1单元1103号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武房权证蔡字第201001339号,建筑面积:146.16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蔡国用(2010)第1647号,分摊面积:8.67平方米】。经勘验,实际坐落为武汉市蔡甸区沌阳小区碧波山庄怡园公寓10栋1单元1103号。评估价:1219400元、变卖预缴款:682864元,保证金:130000元,增价幅度:6800元。(或整倍数)特别提醒:1.武汉法院司法拍卖的本市商品住宅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合发生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应当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参拍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2.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的,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2月23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联系人武汉德俐英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北昌泰祥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8062058033、18772655161)咨询。

三、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空置,详见“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15日内(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037855662)。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淘宝网查询,或拨打淘宝客服。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特别提示: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次涉案财产变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德俐英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北昌泰祥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属实现债权费用,从拍卖款中支付。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武汉德俐英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8062058033湖北昌泰祥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18772655161举报监督电话: 027-65686061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3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天马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号为武天评报房字【2021】17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上一条: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4R地块奥林苑5栋604室房地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