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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东街社区武康路156号自建房一套

起拍价:

¥95.968万

将于1月1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洋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手机:1318632707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5.968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95.968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87.2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东街社区武康路156号自建房一套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陕0723执恢250号房屋产权证号陕(2017)洋县不动产权第0000123号土地产权证洋国用土第104910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张XX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国用出让规划用途住宅是否腾空否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自行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咨询经营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洋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房屋建筑面积387.28平方米宗地面积97.31平方米建成时间2017年7月装修情况有装修,买受人需实地确认房屋户型买受人需实地确认房屋楼层共5层,买受人须实地确认房屋朝向买受人须实地确认周边配套宗地外达到“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内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场地平整)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评估价959680元费用总价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须知

洋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17日10时至2022年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洋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6/03;户名:洋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东街社区武康路156号自建房一套。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1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洋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县文明东路支行,账号:6228402917077614667),并到洋县人民法院(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洋州镇北路2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提交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四、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六、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洋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竞拍公告

洋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17日10时至2022年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洋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6/03;户名:洋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东街社区武康路156号自建房一套,房屋建筑面积:387.28平方米,宗地面积:97.31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陕(2017)洋县不动产权第000012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洋国用土第104910号)瑕疵说明: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959680元, 起拍价:95968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1年12月22日10:30-11:30。如需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现场看样+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3186327075作为看样登记。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看样,法院原则上不组织第二次看样,但法院亦可视情况组织第二次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实名登记,有关信息将会依法严格保密。本院已委托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预约看样、咨询电话:13186327075 。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916-8299802。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洋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县文明东路支行,账号:6228402917077614667)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16-8299879(任法官)法院
监督电话:0916-8299802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洋州镇北路21号                             洋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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