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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团塘路50号住宅房地产

起拍价:

¥87.2万

将于12月3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和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刘法官:电话1:0555-5328101电话2:0555-532509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55.61万

保证金:

¥8.7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87.2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18.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团塘路50号住宅房地产权利来源和县法院(2021)皖0523执935号执行裁定书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许某某、宋某某拍品现状拍品用途部分为营业用房,其余为陪读宿舍使用情况一般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团塘路50号住宅房地产。拍卖对象相关情况请看《拍卖公告》,或到本院查阅《房地产估价报告》。2.税费负担:过户交易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负担。3.是否限购及办证限制等情况:请咨询所在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2月31日10时至2022年1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和县人民法院) 对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团塘路50号住宅房地产进行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的金额,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001040014184),并在缴纳余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地址: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标的物交付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55-531306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55-5328113、5325110。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竞拍公告

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团塘路50号住宅房地产司法拍卖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31日10时至2022年1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团塘路50号住宅房地产,评拍卖值:155.61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伍万陆仟壹佰元整。1. 估价对象范围本报告估价对象为位于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团塘路50号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318.8m2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权利人为许宗龙、宋克琴,房屋用途为住宅。本报告估价对象的财产范围包括估价对象的房屋所有权、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估价对象可享有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通上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等)、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益。2. 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使用权证信息       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权证号皖(2019)和县不动产权第0004449号不动产单元号340523100001GB01490F00010001使用权人许宗龙/宋克琴权利人证件号342626197909200177/342626198108295668登记日期2019-04-25坐落和县历阳镇团塘路50号查询信息用途 证书状态现势附记许宗龙与宋克琴共同共有产权;换发 该房屋砖木结构面积为44.4平方米,混合结构面积为274.4平方米房屋信息房屋户室序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用途房屋性质总层数所在层1318.8住宅其他41-4土地信息面积(平方米)使用起止期限土地性质土地用途93.482082-12-26止出让住宅用地共有权人权证号共有权人共有方式共有比例皖(2019)和县不动产权第0004449号许宗龙共同共有 皖(2019)和县不动产权第0004449号宋克琴共同共有 他项权利信息他项权证号他项权人担保范围是否最高额抵押债权数额(万元)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设定日期皖(2019)和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785号安徽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杨支行 最高额抵押802019-05-07起2022-05-07止2019-05-07限制权利信息限制种类限制人案号设定日期结束日期注销日期备注查封宋克琴/许宗龙(2021)皖0523民初1686号之一2021-04-012024-03-31   3.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1)所在物业:估价对象位于和县历阳镇团塘路50号。
(2)建筑面积:318.8m2。
(3)层数:估价对象实际由两栋建筑组成,南临团塘路部分为1-4层(如右图红色部分),靠北部分为第1-3层(如右图涂黄部分)。
(4)建筑结构:估价对象为自建房,混合结构面积为274.4平方米,砖木结构面积为44.4平方米(位于四层)。
(5)现状用途:商住用房。一层临街部分出租为甜啦啦茶饮店(临街宽4米,进深约8米),其余部分全部用于出租作为陪读宿舍使用,且该部分现与相邻房产联合使用,无法单独出入。
(6)设施设备:估价对象具备供水、供电、排水通畅等设施设备能满足需要。
(7)装饰装修:A:公共部分:外立面贴墙砖。B:估价对象内部:装修年代较久,地面铺地砖,局部铺地板,墙面乳胶漆。
(8)建筑年代:1998年。 (9)维护、保养、使用情况:估价对象目前部分为营业用房,其余为陪读宿舍,估价对象的主体结构维修保养一般,成色一般,使用状况一般。4.估价对象区位状况4.1位置状况估价对象位于和县历阳镇团塘路50号,总层数为4层,与和县第三中学隔街相望,距离桃花坞公园约200米,距离和县小市口约1200米,区域位置较优。4.2交通状况道路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区域道路体系为网格状,区域内有团塘路、龙潭路、和州路、历阳路等交通型主次干道,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路网密度较高,道路通达状况较好。公交线路:区域内有和县3路、和县5路、和县8路三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度较优。   4.3生活服务设施(1)商业:距和县小市口约1200米,附近有皇家孕婴、中国联通、奥菲思精品文具店、南北码头食品商行、康平药房、清沐铂金酒店等商业网点。(2)超市:附近有世纪润发超市、安德利超市等。(3)银行:附近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4)学校:附近有和县历阳镇第一小学、和县第三中等。(5)医院:附近有和县新华医院等。4.4环境质量(1)绿化环境: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生态环境一般,绿地覆盖率一般。(2)自然环境: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属于城市城区地带,现已大部分开发为商业、住宅,原始地貌及自然环境已城市化,自然环境一般。(3)景观环境:估价对象区域内主要为城景、街景,景观环境一般。(4)空气质量:估价对象所在区域无工业企业,空气质量一般。起拍价:87.2万元;保证金:8.72万元;加价幅度:0.436万元注:过户交易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负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院不对产权过户和腾空做时间上的承诺。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0010400141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
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咨询电话:0555-5328113、5325110。    
监督电话:0555-5313067。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长江熙岸孔雀城7幢1单元2604室住宅房地产

下一条: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富城花园商业街3区住宅楼D幢501号住宅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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