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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中枢镇阳光花园小区20幢1单元602室的房产

起拍价:

¥57.6万

将于1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泸西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朱法官:电话:0873-662082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0万

保证金:

¥11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57.6万

单价:

¥1.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2.4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泸西县中枢镇阳光花园小区20幢1单元602室的房产。拍卖依据法院执行裁定书权证情况房产证号:泸西县房权证中枢镇字第201117473号,土地使用证号:泸国用(2010)第001665号]拍品所有人陈××拍品现状类型住宅钥匙有(√);无(√)备注位于泸西县中枢镇阳光花园小区20幢1单元602室,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1.被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法院查封,有抵押。瑕疵披露:具体瑕疵情况以房屋实物为准。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泸西县中枢镇阳光花园小区20幢1单元602室。
2、权证情况: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结构:砖混结构;该房产所处商品房屋建筑层数为地上7层,该房产所在层数6-7层;房屋建筑面积207.46㎡;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泸国用(2010)第001665号)。3.税费负担情况: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

变卖须知

泸西县人民法院关于泸西县中枢镇阳光花园小区20 幢 1 单元 602 室房产变卖须知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10日10时至2022年3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3/02,户名:泸西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泸西县中枢镇阳光花园小区20幢1单元602室的房产。所有权人:陈XX;房屋产权证号:泸西县房权证中枢镇字第201117473号;土地使用证号:泸国用(2010)第00166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2.46㎡;建筑面积207.46㎡;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78年11月28日。起拍价57.6万元,保证金:11万元,增价幅度:0.3万元以及其整倍数。本院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变卖,现场具体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所变卖房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部位差异等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泸西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泸西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1月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57.6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成交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法院(地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泸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收费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西九华路支行,账号:9558852507000058256)。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10日内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3-663225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3-6620826(朱) 泸西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变卖公告

泸西县人民法院关于泸西县中枢镇阳光花园小区20 幢 1 单元 602 室房产变卖公告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10日10时至2022年3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3/02,户名:泸西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泸西县中枢镇阳光花园小区20 幢 1 单元 602 室的房产。所有权人:陈XX;房屋产权证号:泸西县房权证中枢镇字第201117473号;土地使用证号:泸国用(2010)第00166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2.46㎡;建筑面积207.46㎡;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78年11月28日。起拍价57.6万元,保证金:11万元,增价幅度:0.3万元以及其整倍数。本院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变卖,现场具体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司法解释所规定的禁止参与本次竞拍的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符合竞买条件的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到泸西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泸西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2年1月9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法院联系,并于2022年1月7日下午14时至17时止统一安排看样,其余时间不另行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变卖方不对该标的物产权变更登记等问题作出解释,竞买人务必自行咨询不动产登记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
3、该标的物实际建筑面积以相关职权部门登记测绘面积为准。

七、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买卖双方的一切税、费,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如何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只能部门咨询确认,凡是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备案登记)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泸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收费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西九华路支行,账号:955885250700005825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3-6620826(朱)
举报监督电话:0873-6632252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中段(泸西县人民法院)。                                      泸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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