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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松原市宁江区颐馨新城小区22070201020094-3-310

起拍价:

¥22.421万

将于1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宗法官:电话:0431-8855842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2.03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2.421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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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相关注意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限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账号:431900188810808),(通过支付宝或网银等网络支付余款的,将付款成功界面截图并打印出来,通过银行窗口转账汇款的保留好银行回单)并于缴纳完毕全部拍卖余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99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需提前和负责人联系,未提前联系导致来院后无法签署的,与本院无关。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悔拍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次拍卖程序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内容,竞买人特别关注上述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xxx……”。若存在持上述身份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第一次) 一.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20日10时起至2022年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吉林省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松原市以下房屋编号的26处房产:
(1) 22070201020094-1-509、510、511、517、701、702、703、704、705、706、717、719、902、904、916、918、920;
(2)22070201020094-2-302、703、804、408、611;
(3)22070201020094-3-802、506、310、610。注:上述标的起拍价以委托评估结果的_70_%确定。 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以实地看样为准。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形成的费用及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及任何费用。拍辅费用依照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由被执行人承担。2.除法律规定及地税局委托法院代征的税、费外,其他税、费、风险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标的物所在地目前有房屋限购政策的,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当地房管部门了解限购政策。通常标的物所在省、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宅用房,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该省、市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拍卖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房产的交易及过户按该省、市的相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4.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法官在规定时间内交接拍卖财产,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以及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相关信息。(标的物详情及公告未尽事宜,请以评估报告及现场实地看样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竟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结果,竞买成功后自行承担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及其他相应的法律后果。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提交申请书,办理委托手续(不提前向法院提交申请及办理委托手续的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后果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务必提前与委托法院联系。(不提前与法院联系看样导致不能看样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违章、滞纳金、税、费等)保证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拍卖财产交付时实行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匿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上述人员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价款,拍卖余款于竞价成功后15日内(如有特殊情况无法缴纳需延长缴纳时间的需书面向承办法官申请并取得同意,若超期未缴纳且无书面申请的视为悔拍,后果自行承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账号:43190018881080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载明竞买人真实身份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成交余款或悔拍的,保证金不予返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充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更名过户、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等欠费均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公示所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   十

一、拍卖辅助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计算并收取,本标的物成交价1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5‰,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收取1‰,拍辅机构在收取拍辅费用时应当出具发票。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标的物详情表及拍卖须知,一旦竞买成功,视为对标的物详情及拍卖须知所列事项全部认同,责任自负。

十三、鉴于本案被执行人送达网拍告知书存在困难,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现通过本公告通知本案各方当事人对上述标的物的拍卖事宜,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承办法官:宗子君   0431-88558429标的物详情及预约看样电话:0431-88558429法院
监督电话: 0431-88558450(拍辅专管员管诗雨)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999号
网址:http://sf.taobao.com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0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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