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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乐市正莫镇康庄村康鑫小区1号楼4单元502室等两处不动产

起拍价:

¥10.1584万

将于12月2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马法官:电话:8771700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8.14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0.1584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8.8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pdf拍卖裁定.pdf

竞买须知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7日10时至2021年1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拍卖标的:石家庄市新乐市正莫镇康庄村康鑫小区1号楼4单元502室等两处不动产;起拍价: 人民币10.1584万元;保证金: 人民币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存在租赁,竞买人自行查勘。若有租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与承租人协商办理租赁关系变更等手续,并自行协商处理房屋内部装饰装潢及押金(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六、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以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办理产证过户。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土地、房屋及地上建筑物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余款至本院账户(户名: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账号:01071200001112),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成交裁定书》。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目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暖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及案涉房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户籍过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六、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收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11-87722508联系人:马法官
咨询电话:0311-8771700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河北中尚法辅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司法拍卖贷款及看样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15533681111(孟先生)。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竞拍公告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7日10时至2021年12月28日10时止在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 ,户名: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 、拍卖标的:位于石家庄市新乐市正莫镇康庄村康鑫小区1号楼4单元502室等两处不动产;房屋建筑面积:98.86平方米/9.1平方米;评估价格为18.14万元,此房屋无租赁,无抵押。起拍价10.1584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加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时间及看样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法院不组织统一看样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房屋拍卖成交后,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置以及内在的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的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的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咨询及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暖、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的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账号:01071200001112),并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余款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

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311-87722508联系人:马法官
咨询电话:0311-8771700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河北中尚法辅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司法拍卖贷款及看样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15533681111(孟先生)。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标的详情

位于石家庄市新乐市正莫镇康庄村康鑫小区1号楼4单元502室等两处不动产;房屋建筑面积:98.86平方米/9.1平方米;评估价格为18.14万元,此房屋无租赁,无抵押。

上一条:石家庄市新乐市正莫镇康庄村康鑫小区2号楼4单元401室等两处不动产

下一条:石家庄市新乐市正莫镇康庄村康鑫小区2号楼4单元601室等两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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