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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博峰西路新城花园(1区5段)8幢2单元501号住宅

起拍价:

¥44.59664万

将于12月23日11: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阜康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范先生:手机:1896380838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55.7458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44.5966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89.8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2021新2302执恢175号)标的名称阜康市博峰西路新城花园(1区5段)8幢2单元501号住宅。法律依据2021新2302执恢175号执行裁定书权利限制情况查封阜康市人民法院查封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杨**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变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现状建筑面积用途所在层/总层数户型不动产权证号189.87㎡住宅5/6四室三厅两厨两卫新(2017)阜康市不动产权第0000118号是否腾空否钥匙被执行人处四至情况东临迎宾路,南临康乾街,西临阜康市晋阜双语幼儿园,北临博峰西路。交通情况附近有1路、2路、8路等多条公交线路途经并设公交站点,交通便捷度高。其他周边有阜康市晋阜双语幼儿园,阜康市人民医院、阜康市中医医院、隆盛百货以及各类商超及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特殊说明
(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变卖。
(2)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3)本次变卖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殊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4)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变卖须知

竞 买 须知 阜康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11时至2022年2月21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位于阜康市博峰西路新城花园(1区5段)8幢2单元501号住宅,建筑面积为189.87平方米,住宅用途,户型为四室三厅两厨两卫,房屋所在层5层,总层数6层,南北朝向,不动产权证号:新(2017)阜康市不动产权第0000118号。

四、变卖标的物瑕疵: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并交付,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一切现状,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土地出让金、税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欠费及其他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了解办理房地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五、变卖标的按现状进行变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阜康市人民法院;开户行: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银行行号:402885600029;账号:90802000001216621052749)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10天内缴入法院账户。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务窗口刷卡缴纳变卖余款,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所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变卖开始前10日通过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十、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十一、变卖成交的,由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二、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三、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悔拍,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变卖款的处置。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款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六、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
监督电话:0994-3527039法院地址:阜康市博峰街100号全国统一免费咨询电话18963808380、400-999-0220拍辅机构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一品尚都 阜康市人民法院2021年12月7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 阜康市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11时至2022年2月21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阜康市博峰西路新城花园(1区5段)8幢2单元501号住宅,建筑面积为189.87平方米,住宅用途,户型为四室三厅两厨两卫,房屋所在层5层,总层数6层,南北朝向,不动产权证号:新(2017)阜康市不动产权第0000118号。变卖价:445966.4元;变卖保留价:445966.4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1年12月23日上午11时至2022年2月21日上午11时止。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流程: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保证金,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本次变卖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殊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并交付,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入法院账户(单位名称:阜康市人民法院;开户行: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银行行号:402885600029;账号:90802000001216621052749)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变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凭《变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转让登记过户手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天然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及隐形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办理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及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产证时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10日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变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法院
监督电话:0994-3527039  法院地址:阜康市博峰街100号全国统一免费
咨询电话:18963808380、400-999-0220拍辅机构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一品尚都 阜康市人民法院2021年12月7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2021新2302执恢175号)

上一条:阜康市文化路文化小区3幢2单元502号(2区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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