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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江南路263号房地产

起拍价:

¥80.78万

将于12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朱先生:电话1:17377596303电话2:0775-433052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89.457057万

保证金:

¥12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80.78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7.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3.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拍品名称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江南路263号房地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土地证号:贵国用(1996)字第01108号房产证号:贵房权证字第014254号拍品所有人曾桂荣拍品现状标的物住宅租赁情况无优先购买权情况无备注房屋尚未腾空;本次拍卖只拍卖该标的物,不包括屋内物品及家具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一、已查封,查封期限:三年;

二、该标的物已办理抵押,抵押权人:贵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桥圩信用社;

三、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该房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
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
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情况等,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坐落: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江南路263号房地产2.土地证号:贵国用(1996)字第01108号,宗地面积97.9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划拨。房产证号:贵房权证字第014254号,证载建筑面积411.40平方米,用途:住宅。结构:混合。证载层数:4层,实际层数4层半,有超建。关于超建部分建筑物,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能否办理过户及具体事宜。3.附近公共配套设施完备,具体详情请实地查看。

变卖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竞 买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开始后补交无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 第(一)至第(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并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法院在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录入平台系统。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加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法院及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瑕疵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网拍辅助机构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为免费服务。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

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拍卖按揭贷款的竞买人竞拍成功的,如银行未完成贷款审查等其他原因导致未能依约及时发放贷款的,买受人均应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缴纳尾款,逾期缴纳尾款视为悔拍处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十

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标的物的交接预计需要3-6个月。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标的物的确权裁定等材料的具体领取时间,以法院通知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如在标的物交接阶段遇到不可抗力,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延长且不确定,对房屋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谨慎考虑是否参加竞买。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缴纳,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从拍卖款中扣除,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如有欠费(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等),不从拍卖款扣除,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标的物交付产生的费用(强制开锁、物品搬运、人工等)先由买受人承担,从拍卖款扣除返还,如与拍卖无关的物品无人认领,买受人提供物品保管场地。标的物如果是预售(未办理产权证),如过户时产生二次过户的,二次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务必到产权部门确认过户税费情况。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标的物按现状处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需修缮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5-433053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变卖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变卖) 本院定于2021年12月26日10:00至2022年2月24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5/14,户名: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江南路263号房地产标的物详情:
(1)土地证号:贵国用(1996)字第01108号,宗地面积97.9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划拨,房产证号:贵房权证字第014254号,证载建筑面积411.40平方米,用途:住宅。证载层数:4层。
(2)标的物证载层数4层,实际层数为4层半,有超建。房屋按现状进行拍卖,以拍卖成交后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关于超建部分请竞买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法院不承担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标的物位于贵港市桥圩镇江南路263号,周边区域交通便捷度较高,基础设施完备度较高,生活配套设施齐全。
(3)租赁情况:无。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12月26日10:00至2022年2月24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80.78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三、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含保证金),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风险提醒】
1、标的如有欠费(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等)不从拍卖款扣除,由买受人到相关部门补交,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欠费情况;财产强制交付如果有产生费用(强制开锁等),由买受人承担;房屋如果是预售(未办理产权证,如过户时产生二次过户的,二次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务必到房产部门确认过户税费的情况;交易双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的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拍卖标的相关产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无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它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交付时间一般要三到六个月,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更长且不确定,对房屋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谨慎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3、部分标的因政策、开发商等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按照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法院不承担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4、法院处置的房产不涉及户口迁出问题,买受人是否能办理过户登记,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广西振林拍卖咨询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广西振林拍卖咨询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免费服务,看样请提前预约,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如该辅助机构强制将上述免费服务与收费服务捆绑提供,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地址:贵港市港南区廉石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看样咨询:朱先生17377596303(微信同号)

八、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对上述标的有权属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2021)桂0803执恢66号,开户银行: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账号:9126 1201 0112 9499 78-10125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二、依照法释(201
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联系电话: 0775-4330525 廖法官
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南区廉石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淘宝网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标的详情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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