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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孤山镇将军名府小区11号606室

起拍价:

¥27.4634万

将于12月3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岳:电话:0631-597716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9.2334万

保证金:

¥5.49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7.4634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2.6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品名称东港市孤山镇将军名府小区11号606室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无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成套住宅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92.67平方米租赁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2.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详情请自行看样。现状拍卖。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31日10时至2022年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49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49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在网络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收款账号:15601001040021850】,并在付清余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3号)20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协助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631-5977167(下午2:00-5:00)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竞拍公告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东港市孤山镇将军名府小区11号606室不动产的公告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31日10时至2022年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 ),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东港市孤山镇将军名府小区11号606室不动产起拍价:274634元,保证金549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买受人自行在拍卖公告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看样工作,联系电话: 0631-5977167,电话咨询时间(下午2:00-5:0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自行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和所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先行由买受人垫付,其中如有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再由我院审查决定是否返还给买受人。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款或土地出让金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1年12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0631-5977167。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并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为通知送达。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

一、拍卖余款请在网络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收款账号:1560100104002185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悔拍,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631-5977167

标的详情

上一条:位于细河区东风路84-2-151、84-2-152共两幅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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