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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北新街51号希望花苑圣达公寓10-4-8北户的房产

起拍价:

¥25.2824万

将于12月1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大荔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苏法官:电话1:17719778583电话2:0913-325652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7.18万

保证金:

¥2.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5.282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3.7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335执恢评报告.doc裁定.doc335公告.doc

竞买须知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2月10日9时起至2021年12月1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请在淘宝网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于2021年12月15日10-12时安排看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标的物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2月2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26050423092000119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注意事项: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帐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及竞买帮助等栏目详细内容。标的现状以实际勘察为准,对于不现场勘察后导致出现的拍卖后果,本院概不负责。

竞拍公告

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大荔县人民法院将于 2021年12月17日10时至2021年12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大荔县北新街51号希望花苑圣达公寓10-1-1南户的房产,用途:住宅;建成年月:2012年;面积:103.72平方米。房产起拍价217600元,保证金21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2、位于大荔县北新街51号希望花苑圣达公寓10-2-1北户的房产,用途:住宅;建成年月:2012年;面积:106.01平方米。房产起拍价222360元,保证金22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3、位于大荔县北新街51号希望花苑圣达公寓10-2-2北户的房产,用途:住宅;建成年月:2012年;面积:106.01平方米。房产起拍价233172元,保证金23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4、位于大荔县北新街51号希望花苑圣达公寓10-2-2南户的房产,用途:住宅;建成年月:2012年;面积:104.56平方米。房产起拍价230044元,保证金23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5、位于大荔县北新街51号希望花苑圣达公寓10-2-3北户的房产,用途:住宅;建成年月:2012年;面积:106.01平方米。房产起拍价243984元,保证金24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6、位于大荔县北新街51号希望花苑圣达公寓10-3-3南户的房产,用途:住宅;建成年月:2012年;面积:106.01平方米。房产起拍价243984元,保证金24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7、位于大荔县北新街51号希望花苑圣达公寓10-4-1南户的房产,用途:住宅;建成年月:2012年;面积:131.53平方米。房产起拍价275944元,保证金27000元,增价幅度2500元及其整倍数。
8、位于大荔县北新街51号希望花苑圣达公寓10-4-3南户的房产,用途:住宅;建成年月:2012年;面积:131.53平方米。房产起拍价302736元,保证金23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9、位于大荔县北新街51号希望花苑圣达公寓10-4-4北户的房产,用途:住宅;建成年月:2012;面积:103.72平方米。房产起拍价231676元,保证金23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10、位于大荔县北新街51号希望花苑圣达公寓10-4-8北户的房产,用途:住宅;建成年月:2012;面积:103.72平方米。房产起拍价252824元,保证金25000元,增价幅度2500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2月10日9时起至2021年12月1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请在淘宝网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于2021年12月15日10-12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标的物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2月2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26050423092000119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注意事项: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帐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及竞买帮助等栏目详细内容。

十一、标的现状以实际勘察为准,对于不现场勘察后导致出现的拍卖后果,本院概不负责。   
咨询电话:苏法官:17719778583          400-008-7003(陕西万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大荔法院纪检监察室贾主任0913-3256410
联系地址:大荔县城关东库道3号。                                                                           大荔县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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