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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巨福路6号院铭尚西城印象1幢1单元2304号住宅房产

起拍价:

¥38.603万

将于12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谢女士:手机:1899170287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6.42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38.603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3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2.2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0日10时至2021年1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6/04)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一日内(不含周末)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日内(不含周末)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足额保证金(5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资金性质:涉案资金专户)  账号:9558852603000033637  行号:10279303008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清姜支行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陕0302执恢265号,并持进账凭据到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发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到法院交接标的物等后续事宜,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后果自负。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逾期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做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的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0917-331530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0917-3372953(孙法官)  拍品咨询电话:18991702878(谢女士)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宝鸡市渭滨区巨福路6号院“铭尚西城印象”1幢1单元2304号住宅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0日10时至2021年1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6/04)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宝鸡市渭滨区巨福路6号院“铭尚西城印象”1幢1单元2304号住宅房产,建筑面积:112.26平方米(特别说明:不动产登记中心面积为108平方米,缴税面积为112.26平方米,最终面积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的面积为准)。(不动产单元号: 610302004002GB00581F00020065)评估价:464200元,起拍价:38603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特别提醒:1.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2.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税费、买卖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3.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了解。4.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拍卖附注公司咨询电话,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收费行为提高警惕。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西安乐橙拍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991702878。   

二、起拍价的确定:本标的物双方当事人依照法释(201
8)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评估方式确定评估结果,本院参考评估结果确定保留价,作为起拍价。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陕西西安乐橙拍拍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机构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再安排看样。 联系电话:18991702878(乐橙拍拍)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内(不含周末)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5日为公示通知期,期间相关权利人可向本院提交优先购买申请,经本院审查,符合条件的设为优先购买人,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资金性质:涉案资金专户)      账号:9558852603000033637      行号:10279303008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清姜支行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付清款项后及时到本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拍卖机构及辅助服务方: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标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委托的陕西西安乐橙拍拍有限公司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公司,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0917-3372953(孙法官) 拍品咨询电话:18991702878(谢女士)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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