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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虹溪路凤凰城2幢(原13幢)1-4-5号住宅

起拍价:

¥33.6753万

将于1月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恒通辅拍:电话:400-199818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33.6753万

保证金:

¥3.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3.6753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0.0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议价协议.pdf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月3日10时至2022年1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03机构名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1月14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充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5190000718295,并在2022年1月21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变更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中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竞卖成功后,买受人须尽快办理相关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17-2816331(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竞拍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买公告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3日10时至2022年1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03)对下列标的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虹溪路凤凰城2幢(原13幢)1-4-5号住宅(建筑面积:110.05㎡) 起拍价:33.6753万元;保证金:3.3万元;增价幅度:0.3万元(及其整倍数)。特别提醒:该标的为在建工程,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尚未进行初始登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待具备办证条件时,凭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1、本案标的物起拍单价为双方当事人协议决定,详情请查看附件议价协议。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加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过户中所产生的税、费等均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标的物欠有水、电、气、网络费用、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到相关部门了解。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充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5190000718295并备注“执行案号【(2021)川13执411号】余款)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资料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咨询、看样电话:400-1998188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03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情况表
相关附件:

议价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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