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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永昌文化园花卉园33号房地产

起拍价:

¥407.626万

将于12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昌宁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杨齐鸿:电话1:18288573963电话2:0875-712024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504.8万

保证金:

¥4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407.626万

单价:

¥1.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00.6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pdf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请仔细、全部阅读本变卖须知]    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2月16日10:00时至2022年2月14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5/01,户名: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标的为隆阳区永昌文化园花卉园33号房地产。    房屋产权证:保山市房权证隆阳区字第00021377号,房屋建筑面积:400.63平方米,用途:综合,房屋结构:框架结构,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1-3层,土地使用权证:保隆国用(2004)第00554号,地类用途:综合,土地使用权独用面积:425.00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51年10月8日。(摘录自洪业房评字(2021)第035号)。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国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淘宝账户和支付宝账号,并确保支付宝支付上限能达到法院确定的保证金数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 4,076,26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统一看样时间:根据咨询及报名情况确定,由本院统一联系安排)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昌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行,账号:6232813960000429352),并在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第二天(如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地址:云南省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变卖标的物。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的所确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本次变卖不收取任何佣金。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5-712068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875-7120241                                             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变卖公告

昌宁县人民法院关于隆阳区永昌文化园花卉园33号房地产变卖公告案号:(2021)云0524执68号    昌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6日10:00时至2022年2月14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昌宁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75/01,户名:昌宁县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司法变卖,现将变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1.本次变卖标的为隆阳区永昌文化园花卉园33号房地产。    房屋产权证:保山市房权证隆阳区字第00021377号,房屋建筑面积:400.63平方米,用途:综合,房屋结构:框架结构,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1-3层,土地使用权证:保隆国用(2004)第00554号,地类用途:综合,土地使用权独用面积:425.00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51年10月8日。(摘录自洪业房评字(2021)第035号)。    2.瑕疵说明:    2-1.据调查该标的处于使用状态,房屋未腾空。    2-2.该房产与产权人之妻名下的一宗房地产共用一个大门出入。大门位置属该房产的用地范围,但进入大门后需通过产权人之妻名下的房地产院子才能进入到该房产院内,而产权人之妻名下的房地产目前须过此大门方能进入。    该房地产产权人之妻名下的房地产,隆阳区人民法院正在处置,如参与竞拍该房地产,建议同时竞拍隆阳区人民法院发布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的标的【隆阳区永昌文化园(花卉园)的房地产】。    关于该房地产产权人之妻名下的房地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淘宝网搜索“隆阳区永昌文化园(花卉园)的房地产”进行查看。    2-3.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勘标的物并查阅有关资料,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全部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3.其他说明:    3-1.变卖标的不包含室内的物品,该房屋是否能过户,是否有户口,户口能否迁出,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自行落实。    3-2.该标的是否欠缴物管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请向相关单位自行落实。    3-3.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移交。如该房地产及该房地产产权人之妻名下的房地产由不同竞买人竞拍成功,本院不对这两宗房产进行分割交付,关于通道使用问题及其他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    3-4.因该标的地类用途为综合用途,根据最新政策要求,需要在原房主名下更改地类用途,然后在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详情请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二、起拍价确认方式:    评估价:5,048,000元,起拍价:4,076,260元,变卖预缴款: 4,076,26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看样时间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2月10日10:00时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昌宁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0875-7120241。   

四、竞买人条件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2.除上述人员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五、报名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与竞买需开设有支付宝账号,报名时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对应的资金作为应缴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报名,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通过审核,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规定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请提前确认支付宝中有足够资金及支付限额,以免耽误报名。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六、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七、成交款的支付    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余款缴纳完毕后,等待法院通知领取收据及签署成交确认书。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缴纳方式:    1.银行付款: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行,开户名称:昌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账户:6232813960000429352,开户联行号:105753500150)。    2.通过支付宝网上付款。付款教程请参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八、成交确认及标的移交    交清变卖成交价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昌宁县人民法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移交手续。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办理变卖标的物移交手续;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九、过户及税费承担    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和可能存在的欠税、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十、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1.本次变卖标的为隆阳区永昌文化园花卉园33号房地产,保证金400000元。    2.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的所确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3.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一、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需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四、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勘标的物并查阅有关资料,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全部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如有疑问,请向昌宁县人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5-7120241。   
举报监督电话:0875-712068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9号昌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详细信息可在“昌宁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网址:http://sf.taobao.com/0875/01)”、“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昌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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