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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木兰镇生产街三委十四组352幢5单元301,建筑面积80.31平方米房产

起拍价:

¥18.27万

将于12月2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木兰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徐法官:电话1:15245089604电话2:0451-5895416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0.3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8.27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0.3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木兰县木兰镇生产街三委十四组352栋5单元3层1号(房产证号:木房产权木镇生字第00008571号,建筑面积80.31平方米)的房屋。权属状况:房屋所有权人为刘静勇,建筑面积为80.31平方米。建筑规模:建筑规模适宜。建筑结构:主体解构为混合解构,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80.31平方米估价对象外墙贴墙面砖和粉刷涂料,单元电子门,入户防盗门,塑钢窗,室内客厅卧室铺地板,内墙刷涂料,厨房地砖、墙砖、吊顶,卫生间地砖、墙砖、集成吊顶、坐便、洗手盆等卫浴设施齐全,上下水、电照、集中供暖等配套完备。估价对象房地产主体结构尚好,承重墙体及屋面未见大的变形和损坏情况,整体维护状况一般,根据国家有关房屋新旧程度判断标准,经估价人员现场勘察,确定其综合成新率为七成五新。区位状况:房地产位于木兰县木兰镇生产街三委十四组352栋5单元3层1号,位于木兰大街与中心路交汇处(木兰大街南,中心路西),周边有国税小区、金穗花园等多处住宅小区,周边路面状况良好,道理通畅,交通较便捷,环境质量一般,商业繁华度一般,外部基础设施(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等设施)基本完善。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2月27日10时至2021年12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木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该房屋暂未腾空,如竞拍成功需等待时日将房屋腾空后再行交付。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买受人范围按国家政策定。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   (30 000.00元以上)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30 0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系统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网络询价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12月31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木兰县人民法院涉案款管理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兰支行,账号08033201040009255),并到木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六、该房屋现在被执行人实际使用,如拍卖成功须给予一定时间来进行后续搬迁程序。    
举报监督电话:0451-5895416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5245089604(徐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木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竞拍公告

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民法院关于木兰县木兰镇生产街三委十四组352栋5单元3层1号(房产证号:木房产权木镇生字第00008571号,建筑面积80.31平方米)的房屋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7日10时至2021年12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木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木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木兰县木兰镇生产街三委十四组352栋5单元3层1号(房产证号:木房产权木镇生字第00008571号,建筑面积80.31平方米)的房屋。        权属状况:房屋所有权人为刘静勇,建筑面积为80.31平方米。建筑规模:建筑规模适宜。建筑结构:主体解构为混合解构,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80.31平方米估价对象外墙贴墙面砖和粉刷涂料,单元电子门,入户防盗门,塑钢窗,室内客厅卧室铺地板,内墙刷涂料,厨房地砖、墙砖、吊顶,卫生间地砖、墙砖、集成吊顶、坐便、洗手盆等卫浴设施齐全,上下水、电照、集中供暖等配套完备。估价对象房地产主体结构尚好,承重墙体及屋面未见大的变形和损坏情况,整体维护状况一般,根据国家有关房屋新旧程度判断标准,经估价人员现场勘察,确定其综合成新率为七成五新。区位状况:房地产位于木兰县木兰镇生产街三委十四组352栋5单元3层1号,位于木兰大街与中心路交汇处(木兰大街南,中心路西),周边有国税小区、金穗花园等多处住宅小区,周边路面状况良好,道理通畅,交通较便捷,环境质量一般,商业繁华度一般,外部基础设施(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等设施)基本完善。该房屋暂未腾空,如竞拍成功需等待时日将房屋腾空后再行交付。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木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木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法院不统一组织看样,如需看样,请自行前往,建议购买前一定先行咨询法官。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额在2021年12月31日10时前缴入法院执行账户(户名:木兰县人民法院涉案款管理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兰支行,账号0803320104000925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5245089604(徐法官)法院
监督电话:0451-5895416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标的详情

木兰县木兰镇生产街三委十四组352栋5单元3层1号(房产证号:木房产权木镇生字第00008571号,建筑面积80.31平方米)的房屋。        权属状况:房屋所有权人为刘静勇,建筑面积为80.31平方米。建筑规模:建筑规模适宜。建筑结构:主体解构为混合解构,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80.31平方米估价对象外墙贴墙面砖和粉刷涂料,单元电子门,入户防盗门,塑钢窗,室内客厅卧室铺地板,内墙刷涂料,厨房地砖、墙砖、吊顶,卫生间地砖、墙砖、集成吊顶、坐便、洗手盆等卫浴设施齐全,上下水、电照、集中供暖等配套完备。估价对象房地产主体结构尚好,承重墙体及屋面未见大的变形和损坏情况,整体维护状况一般,根据国家有关房屋新旧程度判断标准,经估价人员现场勘察,确定其综合成新率为七成五新。区位状况:房地产位于木兰县木兰镇生产街三委十四组352栋5单元3层1号,位于木兰大街与中心路交汇处(木兰大街南,中心路西),周边有国税小区、金穗花园等多处住宅小区,周边路面状况良好,道理通畅,交通较便捷,环境质量一般,商业繁华度一般,外部基础设施(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等设施)基本完善。

上一条:位于铁锋区繁荣小区19号楼02单元02层01号房产(产权证号:S201217262)

下一条:哈尔滨市轩辕东路盟科时代A栋4单元1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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