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山路北巷509号住宅楼(紫煜臻城)26栋8层2单元801室
将于10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0月10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0月11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 (2021)新0104执1979号,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路北巷509号住宅楼(紫煜臻城)26栋8层2单元801室(不动产权证号:乌房新市区预字第395932号)、建成年份2014年、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11.78平方米,目前房产处于空置状态。以上内容均为新疆德旺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的新德旺房估字第202104105号房产地产估价报告的评估报告内容。评估价:891334元 起拍价:720000元保证金:140000元 增价幅度: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步骤参与拍卖步骤1-6:1请先实地认真看房检查水电暖防水门窗及建筑结构慎重全面考虑、2认真了解欠费情况自愿承担全部欠费(物业水电暖)、3全面接受认可拍卖公告的各项要求规定、4自愿承担不动产过户全部税费、认真了解房产权属过户登记流程、5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报名、6慎重全面认真考虑作出决定参与竞拍,若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拍卖款和保证金不予退还。看房请联系郭女士,电话:18690239611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请认真阅读划线部分):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但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房产,自行了解拍卖标的房产一切现状,并自行咨询乌鲁木齐市房产落户政策,不实地看房、不咨询当地房产落户政策盲目拍卖的法律后果自行负责,人民法院不退还拍卖款;
3、此次拍卖房产所拖欠的物业费、暖气费、水电费、天然气费用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为保证正常使用请自行支付,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水卡电卡燃气卡的交付使用及补办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房屋内水电暖建筑结构防水设施是否齐备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如遇损坏的买受人自行修善;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拍卖成交后,所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证照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产生全部(双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该标的目前空置;
5、屋内物品其他原房主个人物品请买受人妥善保管不得损毁。
6、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上述特别提醒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或10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991-3852771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法院联系电话:13319917060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0月10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0月11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 (2021)新0104执1979号,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路北巷509号住宅楼(紫煜臻城)26栋8层2单元801室(不动产权证号:乌房新市区预字第395932号)、建成年份2014年、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11.78平方米,目前房产处于空置状态。以上内容均为新疆德旺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的新德旺房估字第202104105号房产地产估价报告的评估报告内容。评估价:891334元 起拍价:720000元保证金:140000元 增价幅度: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步骤参与拍卖步骤1-6:1请先实地认真看房检查水电暖防水门窗及建筑结构慎重全面考虑、2认真了解欠费情况自愿承担全部欠费(物业水电暖)、3全面接受认可拍卖公告的各项要求规定、4自愿承担不动产过户全部税费、认真了解房产权属过户登记流程、5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报名、6慎重全面认真考虑作出决定参与竞拍,若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拍卖款和保证金不予退还。看房请联系郭女士,电话:18690239611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请认真阅读划线部分):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但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房产,自行了解拍卖标的房产一切现状,并自行咨询乌鲁木齐市房产落户政策,不实地看房、不咨询当地房产落户政策盲目拍卖的法律后果自行负责,人民法院不退还拍卖款;
3、此次拍卖房产所拖欠的物业费、暖气费、水电费、天然气费用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为保证正常使用请自行支付,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水卡电卡燃气卡的交付使用及补办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房屋内水电暖建筑结构防水设施是否齐备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如遇损坏的买受人自行修善;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拍卖成交后,所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证照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产生全部(双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该标的目前空置;
5、屋内物品其他原房主个人物品请买受人妥善保管不得损毁。
6、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上述特别提醒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或10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991-3852771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法院联系电话:13319917060
拍卖标的:案号: (2021)新0104执1979号,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路北巷509号住宅楼(紫煜臻城)26栋8层2单元801室(不动产权证号:乌房新市区预字第395932号)、建成年份2014年、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11.78平方米,目前房产处于空置状态。以上内容均为新疆德旺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的新德旺房估字第202104105号房产地产估价报告的评估报告内容。评估价:891334元 起拍价:720000元保证金:140000元 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