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光华家园安置房36幢101室住宅房地产
将于12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安置房”,安置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光华家园安置房36幢101室住宅房地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租赁状况未知钥匙不详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被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扣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
(1)房屋状况:房屋坐落于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光华家园安置房36幢101室,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0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100号,为混合结构6层楼房,本套房屋所在层数为第1层,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外墙刷涂料,入户防盗门,未进入室内,室内装修状况不详,设计用途为住宅。
(2)特殊说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的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费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所在楼房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光华家园安置房36幢101室住宅房地产的公告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8日10时至2021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479/0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对象房屋坐落于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光华家园安置房36幢101室,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0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100号,为混合结构6层楼房,本套房屋所在层数为第1层,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外墙刷涂料,入户防盗门,未进入室内,室内装修状况不详,设计用途为住宅。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瑕疵说明:竞买人需到相关部门咨询过户事宜,所需补交税费由竞买人承担,该房屋未交付钥匙,成交后需腾退,腾退需一定时间。请谨慎竞买。特别说明:房屋成交之日或房屋尾款缴纳之前,被执行人履行全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将撤销本次拍卖。起拍价:456200 元,保证金:4562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12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1月18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在开始拍卖前两周内联系法院登记信息,由法院统一安排指定时间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的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费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所在楼房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2月2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浩特融达支行,账号:0528 3101 0400 1024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320479938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法院
监督电话:1894739325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重庆路519号市人民法院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光华家园安置房36幢101室住宅房地产的公告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8日10时至2021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479/0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对象房屋坐落于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光华家园安置房36幢101室,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0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100号,为混合结构6层楼房,本套房屋所在层数为第1层,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外墙刷涂料,入户防盗门,未进入室内,室内装修状况不详,设计用途为住宅。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瑕疵说明:竞买人需到相关部门咨询过户事宜,所需补交税费由竞买人承担,该房屋未交付钥匙,成交后需腾退,腾退需一定时间。请谨慎竞买。特别说明:房屋成交之日或房屋尾款缴纳之前,被执行人履行全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将撤销本次拍卖。起拍价:456200 元,保证金:4562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12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1月18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在开始拍卖前两周内联系法院登记信息,由法院统一安排指定时间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的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费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所在楼房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2月2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浩特融达支行,账号:0528 3101 0400 1024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320479938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法院
监督电话:1894739325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重庆路519号市人民法院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