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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华街27号

起拍价:

¥96万

将于11月1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苍梧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莫法官:电话1:18177421133电话2:0774-268561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150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96万

单价:

¥1.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6.5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华街27号房屋。该房屋共5层,占地面积76.53平方米,建筑面积454.79平方米。
2、该房屋位于龙圩镇龙华街,临近大园塘市场、聚龙广场,所在区域商业繁荣,无交通管制,周围商铺经营类型主要为便利店、药店、餐饮,生活方便。
3、该房屋的土地为划拨用地,拍卖成交后须办理相关出让手续。
4、房屋有租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与承租人协商租赁事项,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在三个月内搬迁。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人民法院竞买须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卖须知: 

一、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信息》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信息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扣划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本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本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采用淘宝网络拍卖平台举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所需设立的保证金、拍卖价款支付账户。

八、根据法律规定,本法院有权在网络司法拍卖开始前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等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应补缴的任何税金)、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

十一、【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剩余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石桥支行,户名:苍梧县人民法院,帐号:6228401537047409765)。买受人应在缴款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其他未尽事项,请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莫法官 0774-2685610、18177421133。 参拍咨询电话:0774-2698831  法院监督电话:0774- 269202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苍梧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9日10时至2021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址为www.taobao.com,户名:苍梧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华街27号房屋。该房屋共5层,占地面积76.53平方米,建筑面积454.79平方米。
2、该房屋位于龙圩镇龙华街,临近大园塘市场、聚龙广场,所在区域商业繁荣,无交通管制,周围商铺经营类型主要为便利店、药店、餐饮,生活方便。
3、该房屋的土地为划拨用地,拍卖成交后须办理相关出让手续。
4、房屋有租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与承租人协商租赁事项,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在三个月内搬迁。
5、房屋起拍价:龙圩镇龙华街27号房屋总价960000元(大写:玖拾陆万元整)。每次竞价加价幅度1000元,保证金金额为10万。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行为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需要进屋看样的请联系法院)。

四、本次网络司法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竞价方式进行,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七、拍品成交后,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所涉及的税费由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其他存在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石桥支行,户名:苍梧县人民法院,帐号:6228401537047409765)。

十、特别提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果遇到支付保证金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技术问题,请查看网页右上角的竞买帮助或咨询淘宝客服专线。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莫法官 0774-2685610、18177421133。 参拍咨询电话:0774-2698831  法院监督电话:0774- 2692025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苍梧县人民法院。  苍梧县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标的详情


1、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华街27号房屋。该房屋共5层,占地面积76.53平方米,建筑面积454.79平方米。
2、该房屋位于龙圩镇龙华街,临近大园塘市场、聚龙广场,所在区域商业繁荣,无交通管制,周围商铺经营类型主要为便利店、药店、餐饮,生活方便。
3、该房屋的土地为划拨用地,拍卖成交后须办理相关出让手续。
4、房屋有租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与承租人协商租赁事项,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在三个月内搬迁。

上一条:梧州市龙圩镇华兴路6号第4幢1单元1901房

下一条:梧州市瑞湖路8号第3幢2单元1303房(一代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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