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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高新区劳动路高新花园8-6房产

起拍价:

¥91.82475万

将于11月2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赵国栋:电话1:16647210516电话2:0472-510980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02.0275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91.82475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9.7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房产)拍品名称位于稀土高新区劳动路高新花园8-6房屋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号:包房权证开字第980号拍品所有人武建华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1、住宅
2、城镇住宅用地租赁情况无钥匙无配套情况基础设施完善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本院查封提供的文件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稀土高新区劳动路高新花园8-6房产,已装修,建筑面积119.72平方米,全部楼层6层,所在楼层3层,室内通电,有上下水,有暖、建成年代2008年。2.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均由买受人负担。3.物业情况:不详。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25日10时至2021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如有户籍登记、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及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屋所在物业公司了解,法院不负责户籍、工商注册的迁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拍卖成交价并非唯一计税依据,办理过户手续时,所涉计税基数、税项、税率、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11月29日12时前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包头稀土高新支行 ;账号: 0563 3101 0400 21280),并在2021年11月29日14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 :包头稀土高新区曙光路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在约定时间内向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等待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交接、过户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法院解除查封手续、上传拍卖成交裁定书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者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者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房产、水、电、暖、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自费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472—591326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72-5109802、16647210516。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8日

竞拍公告

稀土高新区劳动路高新花园8-6房产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25日10时至2021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稀土高新区劳动路高新花园8-6房产,已装修,建筑面积119.72平方米,全部楼层6层,所在楼层3层,室内通电,有上下水,有暖、建成年代2008年。查封情况:本院查封;物业情况: 不详;租赁情况:无;钥匙情况:无。起拍价:918247.5元,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1月8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14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自费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十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1月29日12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包头稀土高新支行 ;账号: 0563 3101 0400 2128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 阿里拍卖网络询价报告。
咨询电话:0472-5109802、16647210516承办人工作电话: 0472-5109802、16647210516
监督电话:0472-5913265
联系地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本信息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年11月8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房产)

上一条:稀土高新区金辉华府29栋305号

下一条: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广场S2-B2315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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