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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红旗广安路92号7栋1单元1101F房

起拍价:

¥178.79万

将于11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13924940675电话2:0756-7266378电话3:400-828466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市场价:

¥221.3819万

保证金:

¥1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78.79万

单价:

¥1.0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8.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84.3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不动产查询信息一表\(2\).pdf

变卖须知

竞 买 须 知

一、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司法拍卖平台。

二、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逾期提交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未开设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多个竞买人联名竞买的,因网络平台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办理。竞买成功后,各联名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共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未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

四、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送达地址。文书送达到该地址,视为送达。送达地址不准确,或送达地址未依法变更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五、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后,相关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本房产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网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六、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得参加重拍。更重要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悔拍”后,重新拍卖价款如果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由“悔拍”者承担。因此,希望参与司法拍卖的广大市民注意:司法网拍不同于其他网络购物,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司法活动,在参与司法网拍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等内容,要明确内心价位,切勿盲目跟拍。除此以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买受人接到成交裁定后,应依本院通知及时交接房产,逾期不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不利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依法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变卖公告

1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2020)粤0404执297号

一、执行依据、执行法院执行依据:(201
9)粤0404民初296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法院: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二、房产概况及变卖标的房产座落:珠海市金湾区红旗广安路92号7栋1单元1101F房。登记建筑面积:184.37平方米。登记产权人及产权证号码:欧岳娟占有100%份额,权证号码为20180068545。登记详情及部分完税证明请参见附件。现产权人取得产权登记的计税价格:不详。当前占用使用情况:无人占有使用。变卖标的:欧岳娟对上述房屋的100%份额。

三、本场变卖的网络平台及变卖时间网络平台:淘宝网     网址:sf.taobao.com/0756/05变卖时间:2021年11月24日10:00起(变卖期:60天)。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拍卖时间自动延长5分钟。认为变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变卖房产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本案廖书记员,联系电话:0756-7266161。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变卖主要条件
(一)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拍卖珠海市外房地产的竞买人应当符合购买该房产的当地政策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变卖房产:1.本院;2.淘宝网;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特别提醒:变卖标的物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变卖价格构成本场变卖的成交价格是原产权人欧岳娟转让产权净得款金额。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依法需要交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原产权人欧岳娟因转让产权本应或可能负担的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买受人因受让产权本应负担的契税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负责交纳、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单位咨询确认。与拍卖房产相关的户口迁移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经定向询价,本院确定本次变卖的起拍价为1787900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6000元。
(四)保证金参加本次变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150000元。
(五)优先购买权人目前已知对本变卖房产无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变卖余款的交纳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充抵价款。变卖余款,竞买人应在成交后七日内汇入本院如下,户名: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红旗支行,账号:44359301040013459。汇款时请注明如下字样: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广安路92号7栋1101F房的变卖尾款(可适当删减)。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联系同伦拍辅机构,联系电话:0756-7266378,因买受人未及时联系本院而造成损害自身利益的,本院概不负责。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的,本院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变卖。
(七)成交裁定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变卖余款,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变卖房产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八)交付本院按变卖房产现状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本标的如存在面积差异或其他违章情形,买受人须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处理,所产生的费用自付。办理过户时若发生面积差异,少不补,多不退。(九)悔拍司法网拍是法院利用网络服务司法财产处置的创新举措,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不仅方便群众,而且能最大化实现当事人权益。司法网拍具有严肃性,悔拍不仅扰乱拍卖秩序,更是对自身信誉的损害。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 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五、咨询、看样时间、方式变卖房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变卖房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房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咨询联系人: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924940675、0756-7266378    看样时间:2021年11月19日16:00。         集合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红旗广安路92号7栋1单元楼下。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网拍标的物编辑成短信发送至上述号码(本院不予回复),报名截止至看样前两天。若无人预约本院不组织看样看样日请竞买人自行前往集中地点,待本院工作人员到达后再组织看样

六、其他
(一)竞买人可能的资金保障部分银行向本院表示愿为拍卖提供贷款。工商银行联系人:池经理
联系电话:15819459306  联系人:黄经理联系电话:13923391971中国银行联系人:林经理联系电话:18928006096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8507567978农村商业银行联系人:徐经理联系电话:13672706233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3926981441农业银行联系人:叶经理联系电话:13825671289联系人:马经理联系电话:13527228161建设银行联系人:钟经理联系电话:13417825333联系人:林经理联系电话:13923371733光大银行联系人:莫经理办公电话:0756-3368022联系电话:13750041578(二)竞买人应当阅读竞买须知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三)违规举报监督电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6-7265911。附件:1.珠海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标的详情

温馨提示:
1、看样的时间和集中地点详见《竞买公告》。请您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
2、现场预约看样:请将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及要看样的拍卖标的物发送短信至13924940675(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一一予以回复),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
3、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作了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出房产证的房屋,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5、对于本院委托第三方保管的车辆、设备等动产,保管费用为按天收取,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涉及的搬运费、保管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请竞买人详细咨询保管方,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知悉及同意上述收费标准。咨询方式: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9:00-21:00人工在线):400-822-2870本院司法网拍热线: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6-7266378/13924940675官方网站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http://www.jwfy.gov.cn/特别注意:拍卖标的物以看样时现状交付,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司法网拍是法院利用网络服务司法财产处置的创新举措,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不仅方便群众,而且能最大化实现当事人权益。司法网拍具有严肃性,悔拍不仅扰乱拍卖秩序,更是对自身信誉的损害。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 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 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 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 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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