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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穿山街道办事处王家里2组170号

起拍价:

¥191.12万

将于11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经理:手机:1890773572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38.9万

保证金:

¥3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91.12万

单价:

¥2.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7.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介绍标的物详情:
1、产权证号:无,土地资料:2009年10月23日,桂林市高新(七星)区建设规划土地局颁发了穿(2009)第066号建筑证,批准修建层数为3层,实际修建6层。宅基地占地面积97.5m²地上建筑(建筑总面积743.91m²,证载面积369.5m²,加建面积374.41m²)设计用途:住宅。标的物实际建筑面积已超过相关部门规划可建筑面积范围,违建面积:374.41m²,违建层数3层。
2、房屋建筑结构及装修装饰:该房屋外墙为条形瓷砖、内墙面刮腻子、地面为瓷砖、顶棚刮腻子、水电配套。
3、土地情况说明:该房土地为桂林市七星穿山街道办事处王家里村民集体土地,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下无其他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等条件的村民)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没收保证金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4、特别提示:
(1)标的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自行办理。该房屋拍卖为净价拍卖,拍卖后所有过户所需的税费、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由竞买人承担。因有违章面积,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在竞拍开始前实地考察房屋并自行去有关集体经济组织以及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房屋过户及违建等问题的处理办法,审慎做出竞买行为。拍卖人在本次拍卖成交后仅出具相关成交法律文书,并移交拍卖标的房产。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承诺,不承担过户一切费用。
(2)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因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需接受相关行政主管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的视为已知悉并充分了解上述交易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变卖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变 买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变卖须知: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象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象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变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象山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 25 条第 2 款之规定,重新变卖的价款若低于原变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扣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拍卖。十陆、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3-828877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18907735722 张女士

变卖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4日10:00起60天内(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主页网址:https://wwwjd.com/0773/0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538.XorOo6,户名: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位于桂林市七星区穿山街道办事处王家里2组170号房屋进行网络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1.        变卖标的:桂林市七星区穿山街道办事处王家里2组170号。2.        标的物详情:3.        不动产权证号:无,土地资料:2009年10月23日,桂林市高新区(七星)区建设规划土地局颁发了穿(2009)第066号建筑证,批准建设层数为3层,实际修建6层。宅基地占地面积97.5㎡。4.        地上建筑(建筑总面积743,。91㎡,证载面积369.5㎡,加建面积374.41㎡)设计用途:住宅。标的物实际建筑面积已超过相关部门规划可建筑面积范围,违建面积:374.41㎡,违建层数3层。房屋建筑结构及装修装饰:该房屋外墙为条形瓷砖、内墙面刮腻子、地面为瓷砖、顶棚刮腻子、水电配套。5.        土地情况说明:该房土地为桂林市七星区穿山街道办事处王家里村民集体土地,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下无其他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等条件的村民)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并没收保证金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6.   特别提示:
(1)标的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房屋拍卖为净价拍卖,拍卖后所有过户所需的税费、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由竞买人承担。因有违章面积,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在竞拍开始前实地考察房屋并自行去有关集体经济组织以及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房屋过户及违章等问题的处理方法,审慎做出竞买行为。拍卖人在本次拍卖成交后仅出具相关成交法律文书,并移交拍卖的房产。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承诺,不承担过户一切费用。
(2)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因拍卖物涉及违法违章需接受相关行政主管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的视为已知悉并充分了解上述交易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3)按产权面积交付。
(4)交房时间以法官进度为准。

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变卖竞价时间:2021年11月24日10:00起,本次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告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起拍价:1911200元,变卖预缴款:19112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

三、变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变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多人共同购买该变卖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变卖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与本次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主张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次变卖竞价开始5日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对本次变卖标的物权属提出异议的,应于本次变卖竞价开始10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在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广西添启化投资有限公司在拍品展示期间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并统一接受看样预约,看样预约方式:加微信:18907735722,并留言姓名、电话、标的物名称报名;联系电话:18907735722张经理。广西添启化投资有限公司为该法院司法变卖铺助机构,所提供的咨询、看样服务为免费服务、如买受人需要该铺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铺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

七、变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营业部,账号:6030220109013229-005598),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广西添启化投资有限公司):18907735722张经理法院
监督电话:0773-8288777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银锭路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8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标的物详情:
1、产权证号:无,土地资料:2009年10月23日,桂林市高新(七星)区建设规划土地局颁发了穿(2009)第066号建筑证,批准修建层数为3层,实际修建6层。宅基地占地面积97.5m²地上建筑(建筑总面积743.91m²,证载面积369.5m²,加建面积374.41m²)设计用途:住宅。标的物实际建筑面积已超过相关部门规划可建筑面积范围,违建面积:374.41m²,违建层数3层。
2、房屋建筑结构及装修装饰:该房屋外墙为条形瓷砖、内墙面刮腻子、地面为瓷砖、顶棚刮腻子、水电配套。
3、土地情况说明:该房土地为桂林市七星穿山街道办事处王家里村民集体土地,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下无其他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等条件的村民)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没收保证金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4、特别提示:
(1)标的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自行办理。该房屋拍卖为净价拍卖,拍卖后所有过户所需的税费、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由竞买人承担。因有违章面积,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在竞拍开始前实地考察房屋并自行去有关集体经济组织以及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房屋过户及违建等问题的处理办法,审慎做出竞买行为。拍卖人在本次拍卖成交后仅出具相关成交法律文书,并移交拍卖标的房产。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承诺,不承担过户一切费用。
(2)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因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需接受相关行政主管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的视为已知悉并充分了解上述交易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上一条: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号七星花园紫竹苑1号2-7-2;8-2号(原C座7-2号)房屋

下一条:雁山区雁山街336号雁翔苑1栋住宅楼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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