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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凤台东街北侧金城兰园小区17号楼2单元3005号

起拍价:

¥141万

将于12月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陈女士:手机:1393560920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141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41万

单价:

¥1.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9.1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晋城市城区凤台东街北侧金城兰园小区17号楼2单元3005号权利来源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2021)晋0502执1803号权证情况未办理房产证,仅有购房合同建成时间登记日期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所有房屋总层数地上32层,地下2层所在层数26层建筑面积139.15平方米土地取得方式出让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用途普通住宅房屋结构其他朝向是否腾空否使用状态空置装修情况精装抵押情况无抵押租赁情况无房屋结构三室两厅一厨两卫土地终止日期2078-8-8查封情况被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装修情况配套设备室内水、电、暖、气等设施齐全交通状况及外部配套设施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去公安机关了解。2.费用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二次过户税费及另外增加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3.本次拍卖不含地下室、车位,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竞买须知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日10时至2021年12月3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3935609200(节假日休息)。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12月10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晋城广场支行,账号:0506012329026424588,行号:102168001233),并在成交款交清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太行北路159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裁定书的时间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产权转移变更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手续产生的一切税费及所欠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相关人员咨询。
咨询电话: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陈经理,13935609200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11月1日

竞拍公告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日10时至2021年12月3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晋城市城区凤台东街北侧金城兰园小区17号楼2单元3005号该房产仅有购房合同,尚未办理房产证,房产现在为空置状态。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当事人议价:1410000元,起拍价:141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资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竞拍结束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陈经理,13935609200。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该房产仅有购房合同,尚未办理房产证,现在为空置状态。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不解决原房屋户口迁移问题。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可能出现无法腾房并影响竞买人入住的风险。请各位竞买人提前考虑好相应风险,谨慎选择。如因上述风险造成竞买人损失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该标的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2021年12月1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晋城广场支行,账号:0506012329026424588,行号:10216800123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温馨提示: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咨询: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陈经理,13935609200。法院
监督电话:0356-213752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11月1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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