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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广州开发区金碧路25号702房

起拍价:

¥78.40328万

将于11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联系方式:

缪妙律师:电话:83150518-215手机:1591589959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53.1315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78.40328万

单价:

¥1.1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5.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3.6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产权地址法定用途建筑面积(M2)评估单价(元)评估总价(元)备注1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19726号广州开发区金碧路25号702房住宅73.620920,8001,531,315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将于2021年11月13日10时至2021年11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下列房产(监督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金碧路25号702房,以上标的物具体情形详见拍卖标的物信息。拍卖标的物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商标的物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利雅湾支行,账号:44050146004100000111)。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之日起七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2号高德置地冬广州H座2502-03单元)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按照管理人通知的时间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如在管理人再次通知后仍未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可解除合同,由买受人承担成交价30%的违约金,买受人方损失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
监督电话:刘法官,(020)83009883;蓝助理,(020)83009982管理人
咨询电话:缪律师,15915899597/020-83150518-21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竞拍公告

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拍卖广州开发区金碧路25号702房的公告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1年11月13日10时至2021年11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产权地址 法定用途 建筑面积(M2) 评估单价(元) 评估总价(元) 备注 1 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19726号 广州开发区金碧路25号702房 住宅 73.6209 20,800 1,531,315    上述房产起拍价为784032.8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  咨询及看房自2021年11月8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详情可于工作时段(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致电缪律师020-83150518-215。另外请竞买人自行安排时间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及拍卖延时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过户及税费、其他费用承担说明
1、标的权证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办理申办、过户手续,或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不符而不能办理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办理权证申办、过户时涉及的所有费用、欠费等,无论法律法规规定由谁承担,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并按相关部门规定的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支付一切税、费。
3、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7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利雅湾支行,账号:4405014600410000011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案号:(2012)穗萝法民破字第1号。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竞买人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
咨询电话:缪律师,15915899597/020-83150518-215法院
监督电话:刘法官,(020)83009883;蓝助理,(020)8300998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凤仪东路二巷2幢1101房

下一条: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龙路263号大岗兴业花园18梯204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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