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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某华贵州省岑巩县新兴(县城)大园南路鸿德豪苑4-C房屋

起拍价:

¥35.20208万

将于11月2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吴法官:手机:1800856661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4.0026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5.2020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0.8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邓某华位于贵州省岑巩县新兴(县城)大园南路鸿德豪苑4-C房屋:
(1)房屋面积120.82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522626100019GB00030F00020015,原不动产证明号“黔(2019)岑巩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30号”,新不动产证明号“黔(2019)岑巩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84号”,评估价为440026元。
(2)该房屋未发现办理不动产权证,参加竞拍人需要注意能否办证的风险。

竞买须知

竞拍须知 

一、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信息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竞买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扣划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二、拍卖标的:以拍卖公告为准

三、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或(和)产权完善手续以及标的品质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如拍卖标的实物与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不符,不影响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数额保持不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络拍卖平台注册并申请参加本场拍卖会,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五、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不动产包括不动产面积、周边配套、交通、学区等标的物详细情况;动产的实物使用情况、违章情况、年检及交强险交纳情况等。以法院实地告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八、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本次拍卖采用淘宝网络拍卖平台举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所需设立的保证金、拍卖价款支付账户。

十、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视为同意本拍卖规则,不得以未签署本拍卖规则为反悔的理由。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会择期另行举行。

十一、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十二、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应认真考虑,成熟竞价;竞买人应为自己每次出价付法律和经济责任,且出价后无法反悔。

十三、拍卖标的进行过户,所需交纳的税费、违章、罚款、拖审、保险等过户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或(和)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竞拍公告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25日10时至 2021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邓某华位于贵州省岑巩县大园南路鸿德豪苑4-C房屋。标的物详情:房屋面积120.82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522626100019GB00030F00020015,原不动产证明号“黔(2019)岑巩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30号”,新不动产证明号“黔(2019)岑巩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84号”,评估价为440026元。该房屋未发现办理不动产权证,参加竞拍人需要注意该风险。拍卖价:起拍价352020.80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为每次2000元。税费承担方式: 1、前述房屋起拍价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故房屋、土地过户过程中管理部门收取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契税或交易税),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参加竞拍者视为接收该条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出售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税、增值税等(具体金额以税务机关确定为准)由出售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16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七、拍品成交后,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1月2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19567649,联行号:30170100002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碰到支付保证金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技术问题,请查看网页右上角的竞买帮助或咨询淘宝客服专线:400-822-287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吴法官18008566610参拍咨询电话:18008566610;法院监督电话: 0856-3222397;
联系地址:玉屏侗族自治县茅坪新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2日

标的详情

邓某华位于贵州省岑巩县新兴(县城)大园南路鸿德豪苑4-C房屋:
(1)房屋面积120.82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522626100019GB00030F00020015,原不动产证明号“黔(2019)岑巩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30号”,新不动产证明号“黔(2019)岑巩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84号”,评估价为440026元。
(2)该房屋未发现办理不动产权证,参加竞拍人需要注意能否办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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