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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晋城镇鹤鸣路39号1幢1单元2楼2号住宅用房

起拍价:

¥19.4356万

将于11月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西充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吉巧林:手机:1804896302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4.7064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19.4356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2.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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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须知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变卖须知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4日10时至2022年1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17/05)对成四川省西充县晋城镇鹤鸣路39号1幢1单元2楼2号住宅用房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变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仔细审查变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权利负担。

五、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六、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2万元)后可取得竞买资格。

八、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变卖价款,请于变卖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免交变卖价款申请,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2021年10月2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变卖程序开始三日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淘宝网,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否则,若变卖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十一、变卖开始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等同于变卖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竞买人在变卖开始后第一次出价前,网拍系统提示自动冻结报名交纳的变卖预交款。变卖成交的,买受人原被冻结的变卖预交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交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二、因报名、支付变卖价款、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若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变卖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三、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十四、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五、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十六、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十七、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于7日前全部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充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充安汉支行,账号9558852315000859644)。

十八、如果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变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司法变卖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如实提供联系方式。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及时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十一、竞买人应提前了解是否符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条件,并在变卖成交后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过户所涉及一切税和费;逾期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过户、交付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任何费用。

二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时,变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可能需要按照权属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二十三、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咨询电话:四川南充宏盛拍卖有限公司 1858213091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
监督电话:0817-4203809:
联系地址:四川省西充县晋城镇天宝路227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西充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变卖公告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西充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4日10:00至2022年1月3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西充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17/02)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西充县晋城镇鹤鸣路39号1幢1单元2楼2号住宅用房(本次拍卖不包含可移动的家具家电)   特别提示:
1、标的物:不动产权证号:201202713、为建筑面积为:72.8平方米。
2、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438628元、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284502元、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318063元。3、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4、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标的物情况表及拍卖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网络询价347064元、变卖价194356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千元(以及其整倍数)。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南充宏盛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南充宏盛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安排)。

三、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活动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行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价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变卖。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变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成交确权,不负责具体过户。如果该房产今后涉及办理产权,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需委托他人参与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该标的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全部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充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充安汉支行,账号9558852315000828557),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后联系承办法官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

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四川南充宏盛拍卖有限公司1858213091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
监督电话:0817-4203809;
联系地址: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天宝路227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西充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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