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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一套住宅用房

起拍价:

¥35.258万

将于11月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册亨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梁法官:电话:0859-366060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6.09万

保证金:

¥3.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35.25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7.5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评估报告)

一、估价对象范围:本次估价对象为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一套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37.53平方米,权利人为何涛。本次估价仅针对估价对象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权利权益价格、装饰装修,不包括室内可移动设施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二、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1、建筑物基本情况: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中央花园又称中景花园,用途为住宅,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该住宅大约建于2015年初,其中该房屋总层数为22层,地下两层为车库,建筑面积为137.53平方米,平面布局为四室一厅一厨二卫,有二部电梯供住户出入,经评估人员与委托人、相关当事人对估价对象进行实际勘察,该套住宅位于第22层,属于最顶层房屋,其中估价对象室内顶板为现浇混凝土斜屋顶,与普通住宅楼板有较大差别,经评估人员现场测量,斜屋顶最高净高为4.5米,最低净高为3.6米。估价对象装饰装修如下:其中入户门为普通防盗门,客厅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涂料,屋顶顶棚为现浇混凝土斜屋顶、按照斜屋顶倾向进行了石膏板吊顶;该套房屋一厨二卫,其中地面铺地砖、墙面瓷砖到顶、顶部扣板吊顶;卧室门为普通实木门、地面铺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斜屋顶,屋顶刷乳胶漆。该装修属于简单装修。
2、土地基本情况:①四至: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因委托人、相关当事人均未提供该套房屋《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评估人员现场向当事人咨询了解,该套房屋截止价值时点前均未办理相关权属资料,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估价对象所在楼盘宗地东、西、北面临东风路,南面临其他宗地。②开发程度: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所在建筑区域地势较平坦,地质条件较好,土地承载力高,开发程度较高,达到六通一平,即通路、上水、下水、供电、通讯、供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三、估价对象区位状况1.位置:根据委托人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记载估价对象位置为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2.交通条件: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估价对象所在小区紧邻东风路,东风路属于册亨县城市交通支路,住户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主要为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等。3.生活设施: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估价对象所在附近有册亨县幼儿园、中共册亨县公安局委员会、册亨县残疾人活动中心、柏丽园酒店、册亨县气象局、者楼镇中学、者楼镇中心小学、布衣广场、星星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等。4.周边小区及环境状况:估价对象位于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中央花园又称中景花园,大约建于2015年初,楼盘规模较大,评估人员通过对与估价对象所在楼盘建筑规模、建筑年代等类似楼盘进行调查,估价对象所在县城与估价对象类似楼盘有纳福春天、新锦城等小区,同时附近有布衣广场,综上,周边配套较成熟,繁华程度较好,交通较便利,自然环境较好。5.区位状况优劣分析:根据以上描述与分析,估价对象属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道路交通条件较好,外部配套设施较好,自然环境较好,人文环境较好。

四、估价对象权益状况1.权益状况描述:由于委托人、相关当事人均未提供估价对象《不动产权证》,评估人员通过向当事人了解,该套房屋截止价值时点均未办理相关权属证书,根据委托人提供《贵州省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记载,该套房屋权利人为何涛,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H央11-22-1号,建筑面积为137.53平方米,该房屋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册亨县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H央11-22-1,抵押金额为26万元,抵押方式为一般抵押,抵押期限为2014年5月29日起,2034年5月28日止,抵押登记时间为2014年5月29日,同时该房屋被册亨县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日期为2021年1月29日至2024年1月28日。因本次评估目的是评估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为册亨县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故不考虑估价对象存在抵押权、被查封因素对估价对象影响。2.权益状况分析:因评估对象目前均未办理任何产权资料,未来是否可正常办理相关手续,评估人员无法预测,估价对象目前存在抵押权,被法院查封,再次提醒当事人注意。

五、价值时点:2021年5月21日。

变卖须知

竞 买 须 知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07日10:00至2022年1月0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册亨县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变卖、竞买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慎重参与竞拍。

三、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即2021年11月07日10:00至2022年01月0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法院不负责过户手续。

五、变卖标的物: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一套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37.53㎡。起拍价:35.258万元,保证金:3.5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特别提醒:相关办证、过户情况请向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做任何办证、过户方面的承诺。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开设淘宝账户)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册亨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册亨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法院在开拍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变卖预交款:变卖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等同于标的物变买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35.258万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的变卖预交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被冻结的变卖预交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册亨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银行行号:301701000026,账号:623261058000728516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九、保证金:竞买人需支付的保证金已包含在变卖预交款中,无需再另行支付,若变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悔拍的,则法院将从变卖预交款中罚没该笔变卖保证金3.5万元,只需退还买受人罚没保证金后剩下的余款。

十、买受人逾期未全额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标的物交付: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应在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纳福大道旁)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及有关法律文书。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次变卖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交付(如涉其他司法程序,交付时间可能延长)。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缴纳义务,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法律、法规规定由财产所有人承担的除外)。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到相关部门自行了解相关各类费用收费标准及办理变更手续相关法律。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过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法律风险。法院办理解除查封、转移登记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送达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变卖;人民法院可以自行或者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停止变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变卖,并立即报告人民法院。暂缓或者中止变卖的,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告原因或者理由。暂缓拍卖期限届满或者中止变卖的事由消失后,需要继续变卖的,将在五日内恢复变卖。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其他应知事项: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作任何产权转移、过户及二次过户的承诺。本规则涉及的有关手续的办理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或办理。
咨询电话:0859-3660608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变卖公告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202
1)黔2327执恢17号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07日10:00至2022年1月0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册亨县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一套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37.53㎡。起拍价:35.258万元,保证金:3.5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特别提醒:相关办证、过户情况请向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做任何办证、过户方面的承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开设淘宝账户)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册亨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册亨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前一天(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法院不负责过户手续。

四、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即2021年11月07日10:00至2022年01月0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变卖预交款:变卖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等同于标的物变买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35.258万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的变卖预交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被冻结的变卖预交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册亨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银行行号:301701000026,账号:623261058000728516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六、保证金:竞买人需支付的保证金已包含在变卖预交款中,无需再另行支付,若变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悔拍的,则法院将从变卖预交款中罚没该笔变卖保证金3.5万元,只需退还买受人罚没保证金后剩下的余款。

七、变卖标的物交付: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应在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纳福大道旁)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及有关法律文书。本次变卖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交付(如涉其他司法程序,交付时间可能延长)。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缴纳义务,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法律、法规规定由财产所有人承担的除外)。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买受人逾期未全额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应知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详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作任何产权转移、过户及二次过户的承诺。本规则涉及的有关手续的办理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或办理。
咨询电话:0859-3660608 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评估报告)

一、估价对象范围:本次估价对象为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一套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 137.53 平方米,权利人为何涛。本次估价仅针对估价对象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权利权益价格、装饰装修,不包括室内可移动设施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二、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1、建筑物基本情况: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中央花园又称中景花园,用途为住宅,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该住宅大约建于 2015 年初,其中该房屋总层数为 22 层,地下两层为车库,建筑面积为 137.53 平方米,平面布局为四室一厅一厨二卫,有二部电梯供住户出入,经评估人员与委托人、相关当事人对估价对象进行实际勘察,该套住宅位于第 22 层,属于最顶层房屋,其中估价对象室内顶板为现浇混凝土斜屋顶,与普通住宅楼板有较大差别,经评估人员现场测量,斜屋顶最高净高为 4.5 米,最低净高为 3.6 米。估价对象装饰装修如下:其中入户门为普通防盗门,客厅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涂料,屋顶顶棚为现浇混凝土斜屋顶、按照斜屋顶倾向进行了石膏板吊顶;该套房屋一厨二卫,其中地面铺地砖、墙面瓷砖到顶、顶部扣板吊顶;卧室门为普通实木门、地面铺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斜屋顶,屋顶刷乳胶漆。该装修属于简单装修。   2、土地基本情况:①四至: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因委托人、相关当事人均未提供该套房屋《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评估人员现场向当事人咨询了解,该套房屋截止价值时点前均未办理相关权属资料,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估价对象所在楼盘宗地东、西、北面临东风路,南面临其他宗地。②开发程度: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号,所在建筑区域地势较平坦,地质条件较好,土地承载力高,开发程度较高,达到六通一平,即通路、上水、下水、供电、通讯、供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三、估价对象区位状况1.位置:根据委托人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记载估价对象位置为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2.交通条件: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号,估价对象所在小区紧邻东风路,东风路属于册亨县城市交通支路,住户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主要为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等。3. 生活设施: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1 号,估价对象所在附近有册亨县幼儿园、中共册亨县公安局委员会、册亨县残疾人活动中心、柏丽园酒店、册亨县气象局、者楼镇中学、者楼镇中心小学、布衣广场、星星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等。4. 周边小区及环境状况:估价对象位于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中央花园又称中景花园,大约建于 2015 年初,楼盘规模较大,评估人员通过对与估价对象所在楼盘建筑规模、建筑年代等类似楼盘进行调查,估价对象所在县城与估价对象类似楼盘有纳福春天、新锦城等小区,同时附近有布衣广场,综上,周边配套较成熟,繁华程度较好,交通较便利,自然环境较好。5.区位状况优劣分析:根据以上描述与分析,估价对象属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道路交通条件较好,外部配套设施较好,自然环境较好,人文环境较好。 

四、估价对象权益状况1.权益状况描述:由于委托人、相关当事人均未提供估价对象《不动产权证》,评估人员通过向当事人了解,该套房屋截止价值时点均未办理相关权属证书,根据委托人提供《贵州省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记载,该套房屋权利人为何涛,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 H 央 11-22-1 号,建筑面积为 137.53 平方米,该房屋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册亨县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 H 央11-22-1,抵押金额为 26 万元,抵押方式为一般抵押,抵押期限为 2014 年 5 月 29 日起,2034 年 5 月 28 日止,抵押登记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9 日,同时该房屋被册亨县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 月 28 日。因本次评估目的是评估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为册亨县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故不考虑估价对象存在抵押权、被查封因素对估价对象影响。2.权益状况分析:因评估对象目前均未办理任何产权资料,未来是否可正常办理相关手续,评估人员无法预测,估价对象目前存在抵押权,被法院查封,再次提醒当事人注意。      

五、价值时点:2021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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