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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杏花村大道西门大桥西南香格里拉小区B区4幢1104的房产

起拍价:

¥70万

将于12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刘法官:电话:8939262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6.77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70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9.3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拍卖裁定书.doc池州市贵池区香格里拉小区B区4幢1104室(拍卖).pdf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6日10时至2021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7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12月5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12月28日前将尾款支付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庭新大楼(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嘉禾未来金座斜对面,联系人刘法官:0571-89392629)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买受人领取过户材料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624539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1-89392629(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6日10时至2021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7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杏花村大道西门大桥西南香格里拉小区B区4幢1104的房产。 评估价: 967700元,起拍价:7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1年12月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同伦拍拍”安排。)请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拍”自助看样预约。咨询电话:4008-284-666。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人(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所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标的物房产过户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依法由被执行人负担,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相关正式凭据向法院申请退还,买受人在缴纳税费之前需与法院确认。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1-89392629 (刘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至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

九、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2月2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收款银行: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收款帐号:6228580199904919361 (为即时到帐,请通过银行汇款或网银转帐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

十、淘宝网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同伦拍拍法服机构是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一、竞买人需申请贷款的,在本院拍卖公告发布后十日内,自行向以下7家银行咨询申请贷款: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提出申请,联系人:费美琳:0571-86135020;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联系人:马晓鲁、夏莹、谢丹:0571-86238964;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联系人:刘俊华、徐欢: 0571-86221638,13868068885,15088647902;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联系人:钱经理,86235531;5.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祝启苗(企业) 15058139353,陈捷(个人) 15158114648;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联系人:喻雯珺 0571-86163993。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联系人: 罗钦(个人) 13588307237、0571-89120720。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络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624539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1-89392629(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十五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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