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喀什拍卖房 > 喀什拍卖房 >位于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27村1组23号房屋

位于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27村1组23号房屋

起拍价:

¥42万

将于11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伽师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拜戈阿吉·麦海提:电话1:13779848843电话2:0998-571351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75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42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8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介绍拍品名称位于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27村1组23号拍品所有人牙XX拍品现状土地权属集体所有土地现状集体建筑面积285平方米土地面积95平方米钥匙一把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伽师县人民法院查封、瑕疵以现状为准,竞买人自行确认,法院对标的物瑕疵不承担保证责任。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房屋所有权人:牙X,房屋座落:位于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27村1组23号,使用性质:集体所有,建筑面积285㎡、土地面积:95㎡
(2)特别说明:1.房产评估报告中的图片及今后向买受人所展示的视频及现状仅作参考,具体以本房产拍卖成交后,房产交付时的现状为准;2.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包括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可能欠缴水电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须知

拍卖公告 伽师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1月06日10时至2021年11月07日10时止(北京时间)、(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标的:位于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27村1组23号房屋总建筑面积:285平方米评估价:750000元起拍价:420000元保证金:50000元规划用途:集体所有特别提醒:该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书、该房屋属于农村宅基地,竞买人是否具有资格请咨询当地村委会或自然资源局。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牙*·艾**拍卖机构:淘宝网

二、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0月22日10时起至2021年11月05日2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998-5713513)。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咨询电话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1月03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1年11月09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单位:伽师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伽师县支行;账号:6228403666027657362),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伽师县人民法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迎宾路3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资格原因无法办理手续、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或均由买受人承担)。
咨询电话:0998-5713513
监督电话:0998-5713518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迎宾路31号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 伽师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1月06日10时至2021年11月07日10时止(北京时间)、(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标的:位于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27村1组23号房屋总建筑面积:285平方米评估价:750000元起拍价:420000元保证金:50000元规划用途:集体所有特别提醒:该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书、该房屋属于农村宅基地,竞买人是否具有资格请咨询当地村委会或自然资源局。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牙*·艾**拍卖机构:淘宝网

二、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0月22日10时起至2021年11月05日2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998-5713513)。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咨询电话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1月03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1年11月09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单位:伽师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伽师县支行;账号:6228403666027657362),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伽师县人民法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迎宾路3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资格原因无法办理手续、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或均由买受人承担)。
咨询电话:0998-5713513
监督电话:0998-5713518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迎宾路31号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上一条: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交通东路48号康丽院1栋4单元302室房屋

下一条:喀什市人民西路65号天盛商住大厦2单元2223室住宅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