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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汕樟路128号香樟美地花园11幢2208号房屋

起拍价:

¥101.3052万

将于11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方法官:电话:0663-326657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44.7217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01.3052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4.9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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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应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具体委托事宜请联系承办法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当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时,竞买人参与竞价的,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避免出现支付保证金及余款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拍卖公告确定的日期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缴款时请注明执行案件案号、交款人姓名或名称、缴款用途等信息,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按法院网拍人员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据,并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原预交的保证金不足抵扣差价、费用损失的,本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均由买受人负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拍卖成交后,需由法院强制交房的视情况择日进行。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造成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竞拍公告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重新一拍)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汕头市汕樟路128号       香樟美地花园11幢2208号房屋一套的公告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21日10时至2021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3/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52.8AN6we,户名: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物基本情况
(1)、坐落:位于汕樟路128号香樟美地花园11幢2208号房屋;
(2)、权属来源:购买,房屋登记时间不详(2018年左右);
(3)、权属证明:粤(2018)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39065号;
(4)、建筑面积:114.98平方米;
(5)、性质:商品房;
(6)、用途:住宅;
(7)、拍卖物是否欠地价和土地使用费:不详;
(8)、拍卖物是否存在租约:无。
(9)、抵押情况:无;
(10)、查封状态:本执行案查封。查封期限截止日期:2022年7月31日。网络询价均价:1447217元,拍卖物起拍价:1013052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物的瑕疵声明拍卖物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如实际建筑面积与登记建筑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咨询电话0663-3266576,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竞买人有需要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物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示: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确认拍卖物的实物现状,责任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国家及地方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有联合竞买人的,联合竞买人须在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办理书面申请手续。

八、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应当以买受人符合相关条件为前提)。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房屋按现状拍卖,过户不能风险由买受人自负。房屋产权证原件本院无法取得。

九、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拍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若被执行人期限内未自行腾房,需由法院强制交房时间可能延长。请买受人仔细阅读此条款。

十、对拍卖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5日前与法院联系。

十一、与拍卖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买受的竞买人所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揭阳揭东支行,账号:441382010400088970000002972)、交款人姓名或名称、缴款用途等信息,并按法院网拍人员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据,并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本次拍卖标的额相对较大,请竞买人提前预估准备好成交价的资金,若买受人未能在前述限定的时间内交纳拍卖余款,本院将不出具催款通知并对逾期交纳拍卖余款的行为视为悔拍,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因原买受人广东宏泰实业有限公司在限期内未交纳拍卖余款,本院认定该买受人悔拍,本次拍卖为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原预交的保证金不足抵扣差价、费用损失的,本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四、司法拍卖因拍卖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本次网拍上网后经5日,即视为通知有关权利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663-3266576
举报监督电话:0663-3266569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标的详情

位于汕樟路128号香樟美地花园11幢2208号房屋的情况调查表

上一条:汕头市金信园32幢403号房全套[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191564号,面积143.05㎡]

下一条:肇庆市西江南路凯悦华庭负一层43号汽车位【产权证号:020004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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