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广元拍卖房 > 利州拍卖房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城环路摩尔天成商住楼1-4-D号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城环路摩尔天成商住楼1-4-D号

起拍价:

¥120万

将于11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恒通辅拍:电话:400-199818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120万

保证金:

¥1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20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51.1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详细请参考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

详细请参考拍卖公告

竞拍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定于2021年11月9日10时至2021年11月10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财产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城环路摩尔天成商住楼1-4-D号起拍价:1200000元保证金:12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财产所在位置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城环路摩尔天成商住楼1-4-D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35437号房屋类型住宅用房户型3室2厅2卫建筑面积(㎡)产权证登记面积151.11平方米总楼层总25层所在楼层第4层租赁情况无使用及维护状况水电、燃气、消防、门禁等设施设备齐全,维护状况较好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该标的已被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查封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拍卖标的物: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城环路摩尔天成商住楼1-4-D号,协议价:1200000元;起拍价:1200000元;保证金:12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2.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机构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依法由买受人承担。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应在收到法院相关文书后15日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在前述期间内向本院提交支取垫付税费款的申请,附上有关代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支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责任自负。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标的物的用途限制。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1年11月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将此拍卖公告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1年11月20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御锦湾支行,账户:9558852309000236200)。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7个自然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北路一段34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可联系400-1998188(恒通辅拍),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法院
监督电话:18808391211
联系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北路一段344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十月九日

标的详情

详细请参考拍卖公告

上一条: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万源新区托斯卡纳•欧陆镇A区A3栋1-29-3号

下一条: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苴国路东段、滨河北路翡翠城一期1栋3-6-1号住宅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