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乌鲁木齐拍卖房 > 天山拍卖房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201号新台商大厦高层综合商住楼1栋19层1903室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201号新台商大厦高层综合商住楼1栋19层1903室

起拍价:

¥37.50486万

将于11月19日11: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先生:手机:1899918122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9.4788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7.50486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2.3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裁定.pdf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11时至2021年11月20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www.taobai.com/)对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201号新台商大厦高层综合商住楼1栋19层1903室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法拍卖事宜敬告知各位竞买人: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权利负担。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保证金,请于拍卖程序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拍卖程序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拍卖程序开始前经法院确认,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否则,若拍卖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普通竞买人应在拍卖程序结束前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竞买人应提前了解银行支付限额(各银行官网查询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拍卖余款。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拍卖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法院、拍卖辅助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拍卖账号,熟悉拍卖程序,自备参与拍卖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银行行号:313881000408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昆仑支行;账号:999000167000778877)请于2021年11月26日下午18:00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果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悔拍、竞买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竞买人应提前了解是否符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条件,并在拍卖成交后凭本院执行裁定书及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过户、交割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任何费用。费用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需要买受人和执行人各自承担的,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向被执行人另行主张,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时,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可能需要按照权属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名称等身份信息。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991-4648449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拍卖辅助机构:巴州仲诚安网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991-4847988    18999181221   13209977507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931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4日

竞拍公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11时至2021年11月20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201号新台商大厦高层综合商住楼1栋19层1903室,建筑面积:52.38平方米,产权证号:乌房权证天山区字第2011324936号,详见“【兆新评估鉴字(2021)第00447号】”估价报告、标的物调查表。评估价:394788元; 起拍价:375048.6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1000 元(以及其整倍数)。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法院、拍辅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瑕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巴州仲诚安网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作为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巴州仲诚安网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安排(
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根据评估报告、实际调查了解到该截止2021年9月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
1、被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查封
2、 欠缴2021年3月至今的物业费预计900多元,欠缴2020年1月1日至今的暖气费预计1100多元,欠缴各项费用、过户产生的税费及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欠费、瑕疵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及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普通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拍卖程序开始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资料手续。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费用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需要买受人和执行人各自承担的,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向被执行人另行主张,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名称等身份信息。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991-3852771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拍卖辅助机构:巴州仲诚安网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先生
咨询电话:0991-4847988  18999181221 13209977507辅助机构驻乌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931室。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1年10月14日

标的详情

(202
1)新0104执恢3976号

上一条: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通东街224号3栋2层5单元201室房屋

下一条: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白山街1598号力鼎新城商住小区中区8栋1单元903室房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