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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迪名下位于延吉市公园街园新居3组牛市街569-1-18号1单元602室6层越7层住宅房屋

起拍价:

¥39.08625万

将于11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汪清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齐健:电话1:18243313600电话2:0433-8160207电话3:0433-816020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5.8375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9.08625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3.3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网络拍卖通知书(202
1)吉2424执恢180号高迪: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吉林汪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高迪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依法进行网络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特通知如下:拍卖标的物名称及特征高迪名下位于延吉市公园街园新居3组牛市街569-1-18号1单元602室(房产证号:157103,建筑面积:143.31平方米,土地面积:11.28平方米)。拍卖时间2021年11月26日10时至2021年11月27日10时标的物评估价格558,375.00元本次拍卖保留价390,862.50元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平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433/11二〇二〇年十月八日处置类住宅房产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高迪名下位于延吉市公园街园新居3组牛市街569-1-18号1单元602室住宅房屋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吉2424执614号房屋所有权证157103地号标的所有人高迪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租赁情况过户情况钥匙经营情况权利限制情况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11.28平方米房产年龄2002年装修情况中装周边配套齐全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558,375.00元房产评估总价房产外评估总价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汪清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1月27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汪清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33/1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0,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二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12月3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汪清县人民法院拍卖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县支行,账号:2205 0168 7138 0000 0080),并在2021年12月3日下午4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汪清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拍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433-885746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433-8160207  1390443482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汪清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8日

竞拍公告

汪清县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公告(第一次)汪清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高迪名下位于延吉市公园街园新居3组牛市街569-1-18号1单元602室(房产证号:157103,建筑面积:143.31平方米,土地面积:11.28平方米)的房屋,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位于延吉市公园街,评估价格为558,375.00元。根据本院合议庭合议结果,以评估价格558,375.00元的70%进行第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起拍价390,862.50元。保证金:4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元或其整数倍。注:优先权人请在公告期内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报名、看样及咨询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10时止。拍卖时间:2020年11月26日10时至2021年11月27日10时。拍卖地点:汪清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433/11。有意者请速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433-8160207、13904434821,联系人:邹忠建。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申请执行人吉林汪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高迪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的拍卖瑕疵说明(2021)吉2424执恢180号

一、竟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到标的物现场以及水、电、等部门对拍卖标的物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后再参加竞买。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拍卖程序要求在交付全部拍卖款后,及时到委托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裁定,自裁定送达之日起视为拍卖标的物交付。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应在30日内申请法院协助办理,逾期不申请办理。标的物查封期限自动解除后本院不再续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买受人承担。

三、买受人应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拍卖之前拖欠的一切费用及办理权过户更所产生是一切费用,上述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各自承担,买受人垫付应由原产权人交纳的费用而引发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另行诉讼。以上《瑕疵说明》由本院上传至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视为接受上述内容,对于《瑕疵说明》内未包含的其他瑕疵,日后产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另行诉讼解决。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标的详情

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网络拍卖通知书(202
1)吉2424执恢180号高迪: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吉林汪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高迪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依法进行网络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特通知如下:    拍卖标的物名称及特征高迪名下位于延吉市公园街园新居3组牛市街569-1-18号1单元602室(房产证号:157103,建筑面积:143.31平方米,土地面积:11.28平方米)。拍卖时间2021年11月26日10时至2021年   11月27日10时标的物评估价格558,375.00元本次拍卖保留价390,862.50元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平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433/11二〇二〇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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