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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杜家街65号2幢3层2单元15号

起拍价:

¥34.2149万

将于10月2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电话:400-828466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1.098万

保证金:

¥6.8429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4.2149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4.0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详见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须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9日10时至2021年10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0/0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杜家街65号2幢3层2单元15号房屋。(标的物详细信息请详见拍卖公告)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10月24日前(节假日休息)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0月24日前(节假日休息)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8429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11月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在接到法院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30-319260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30-3192632(杨法官)拍卖咨询电话:400-828-4666(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竞拍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9日10时至2021年10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0/0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杜家街65号2幢3层2单元15号房屋。所有权人潘*规划用途住宅标的物名称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杜家街65号2幢3层2单元15号房屋标的物坐落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杜家街65号2幢3层2单元15号实堪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杜家街水电校宿舍244号2幢3层301、302号不动产权证号泸市房权证龙马潭区字第0000424191号建筑面积104.02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所在楼层/总层数3层,6层内部结构2室1厅1卫装修情况简装有无电梯无查封情况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查封租赁及占有情况无,目前空置标的物概况此标的物如图分为了两套各2室1厅1卫的独立套房,共面积为104.02平方米。以上为实堪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看样为准。 注:以上标的物信息为实地勘验结果,只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起拍价:342149元 ,保证金:68429元,增价幅度:34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及预约情况由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28-4666。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1月7日前缴纳:
1、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龙透关支行,账号:6232813590002539294)。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30-319260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30-3192632(杨法官)拍卖咨询电话:400-828-4666(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标的详情

详见拍卖公告。

上一条: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路29号5幢2层202号住宅

下一条:江油市城区昌明西路汇丰花园2栋2单元7楼11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17]江油市不动产权第0003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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