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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06号丰和林苑二期9栋4单元507室

起拍价:

¥67.704万

将于10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农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农安县人民法院:手机:1530432467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0.9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67.704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0.7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司法报告\(1\).pdf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本次拍卖将在农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31/10,户名:农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过户的,必须遵照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拍卖公告要求的保证金数目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竞买成交后,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公告规定的日期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农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安宝塔街支行,账号:22050142004100000080)拍卖成交款全部到账后十五个工作日左右(届时以电话通知为准)买受人交款票据、身份证件、委托手续法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违约,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六、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  农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4日10.00时至2021年10月15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农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31/10,户名:农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被执行人刘长久所有的位于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06号丰和林苑二期9栋4单元507室(权利证号:5060176244号、丘地号:4-100/121-3-4(507),建筑面积:100.75平方米)房屋及项下分摊土地使用权,起拍价677040元(一拍流拍价格846300元的80%)的价格进行第二次拍卖,保证金80000元,加价幅度6000元。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须遵照拍卖须知的规定执行,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拍卖须知及拍品介绍后参加竞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有意者请联系本院统一安排看样

四、竞买成功后,拍卖余款需在拍卖成交7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情况无法缴纳需延长缴纳时间的需书面向承办法官申请,若超期未缴纳且无书面申请的视为悔拍,后果自行承担)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农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安宝塔街支行,账号:2205014200410000008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后续拍卖公告请自行关注我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告。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农安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7日

标的详情

调查表
相关附件:

司法报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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