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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城西大道31-2号2单元1306房

起拍价:

¥24万

将于10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苍梧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广西凤地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18377401000电话2:0774-268911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0万

保证金:

¥1.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4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7.6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物详情:该标的物位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城西大道31-2号2单元1306房,建筑面积77.68平方米,(产权证号:梧房预龙圩区字第16139636号)。该楼楼层共18楼,标的物位于13楼,电梯房。房屋朝向:北。附近有梧州市龙圩区城西大道金龙小灵通幼儿园,苍梧县龙圩镇司法所,韵达快递等,生活设施、配套设施完善,有配套停车场,交通便利。该房屋为毛坯房,暂欠物业费,具体金额请自行到物业处了解。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人民法院竞 买 须 知苍梧县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苍梧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七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拍卖成交后7日内)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苍梧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县石桥支行,账号:6228401537047378861),缴款单请注明本案案号:(2021)桂0421执202号。在缴纳尾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梧州市苍梧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其他未尽事项,请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陈法官 0774-268911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苍梧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8日10:00至2021年10月29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苍梧县人民法院)对位于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城西大道31-2号2单元1306房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城西大道31-2号2单元1306房。拍卖标的物详情:该标的物位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城西大道31-2号2单元1306房,建筑面积77.68平方米,(产权证号:梧房预龙圩区字第16139636号)。该楼楼层共18楼,标的物位于13楼,电梯房。房屋朝向:北。附近有梧州市龙圩区城西大道金龙小灵通幼儿园,苍梧县龙圩镇司法所,韵达快递等,生活设施、配套设施完善,有配套停车场,交通便利。该房屋为毛坯房,暂欠物业费,具体金额请自行到物业处了解。因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五日内缴交相关税费,垫付费用可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买受人竞买成功后,需承担拍卖标的物有可能欠下的物业费、水、电款等费用。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有意购买者自行到标的物现场及相关不动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解咨询。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10月28日10:00至2021年10月29日10:00(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将进行变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起拍价:房屋起拍价240000元,每次竞价加价幅度1500元,保证金金额12000元。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统一看样时间定在2021年10月20日10时30分-11时00分(请自行前往),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辅助机构联系(广西凤地科技有限公司:18377401000)

五、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六、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苍梧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县石桥支行,账号:6228401537047378861,缴款单请注明本案案号:(2021)桂0421执202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八、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请咨询对应相关金融机构。贷款服务
咨询电话:19172134118 黄经理,15278004527 张经理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网竞拍界面。咨询电话:18377401000 广西凤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                                               苍梧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物详情:该标的物位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城西大道31-2号2单元1306房,建筑面积77.68平方米,(产权证号:梧房预龙圩区字第16139636号)。该楼楼层共18楼,标的物位于13楼,电梯房。房屋朝向:北。附近有梧州市龙圩区城西大道金龙小灵通幼儿园,苍梧县龙圩镇司法所,韵达快递等,生活设施、配套设施完善,有配套停车场,交通便利。该房屋为毛坯房,暂欠物业费,具体金额请自行到物业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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