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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亿科尚城小区一幢3单元1102室

起拍价:

¥28.93793万

将于11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长岭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松原市金翠鸟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话1:13756778553电话2:0438-728616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1.3399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8.93793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1.1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处置房产类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长岭县亿科尚城小区一幢3单元1102室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号为20166862号土地使用权证标的所有人刘井华标的现状规划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用途住宅钥匙权利限制情况被长岭县人民法院查封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为81.1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房屋层总层数11层,所在层数:11层其他介绍详见评估报告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413399元瑕疵说明因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无法调查核实,如有欠费情况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在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因法定事由致使本次拍卖撤销的法院不承担相应责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第二日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岭支行,账号:22050110395700000105、行号105247500019),并在拍卖成交后第2日起14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地址:吉林省长岭县长岭镇)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90个工作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因特殊情况致使办理交付手续暂缓、中止的,不计入交付期限内,若房屋有人居住,依照法律规定需给居住人提供六个月的合理腾迁期,六个月满,竞买人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375677855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竞拍公告

长岭县人民法院关于长岭县亿科尚城小区一幢3单元1102室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4日10时至2021年11月15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38/03?spm=a213w。户名: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进行第1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房屋所有人为刘井华所有的位于长岭县亿科尚城小区一幢3单元1102室住宅楼, 该房地产四至:东侧为西环城南街,南侧为莱熏西路,西侧为西关校,北侧华雨盛世小区。 房屋产权证号为:20166862号,总层数:11层,拍卖物位于11层,建筑面积为81.1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入户为防盗门,地板砖地面,外墙面为漆料,内墙面为壁纸,顶棚为石膏板吊顶,有上、下水和独立卫生间,孔灯照明,地热取暖。(资产评估总价为413399元,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289379.3元,保证金为2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一日前向长岭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长岭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1月13日16时前向长岭县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0月13日起至2021年11月13日(双休日除外)止接受咨询、查阅评估报告,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2021年11月12日9时至11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产权过户规定,并自行承担因产权纠纷等问题产生的标的物不能过户的责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1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岭支行,账号:2205011039570000010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执行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执行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松原市天达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估价编号[2020]司法鉴定字12-23-02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756778553     
监督电话:0438-7286161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地址:吉林省长岭县长岭镇)。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长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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