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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田坝街东侧广厦公司综合楼6层1-1号

起拍价:

¥94.4902万

将于10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重庆牟海科技有限公司:手机:1327289777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68.7323万

保证金:

¥1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94.4902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42.3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工商银行网询报告书.pdf京东网询报告书.pdf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一、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0月9日10时起至2021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05)进行公开变卖活动,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拍卖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开拍3日以前提交,资格经本院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物或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或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94.4902万元以上)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94.4902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拍卖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五日内缴纳(户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长江路支行,账号:9558852314000977779,缴款时请备注执行案号(2021)川1502执恢174号,并在付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翠微路777号)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自行提取变卖标的物。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通过系统自动划扣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用于充抵价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应当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明确拒绝或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本院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延期付款)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表示悔拍的,已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法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在本院规定的期间内提取标的物或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将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竞价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本院可临时决定暂停或者择日重新竞价,并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831-2321752(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3272897779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2021年9月23日

变卖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田坝街东侧广厦公司综合楼6层1-1号房屋的变卖公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1年10月9日10时至2021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05,户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田坝街东侧广厦公司综合楼6层1-1号房屋,建筑面积为242.35平方米,国有土地证号:宜市翠国用(2016)第03557号;房产证号:宜宾市翠屏区字第00063093号。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注:标的物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评估价:168.7323万元,起拍价:94.4902万元,保证金:94.4902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竞买条件及特别提示: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他人代为竞买。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的,须在竞买开拍七日前向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3.变卖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6.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牟海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牟海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咨询、看样联系电话:13272897779(节假日双休除外)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无抵押,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4.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申请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特别提醒:房屋私自扩建部分不在本次拍卖以及交付范围内。(扩建部分已在情况调查表内写明,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情况调查表)6.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7.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10.该房屋有两处私自扩建面积不包含在产权证中,是被执行人自行进行的扩建,目前扩建面积已与房屋形成一体,分别在一楼与二楼卧室内部,具体情况请至房屋现场看样了解。特别提醒:房屋私自扩建部分不在本次拍卖以及交付范围内,本次拍卖及交付范围仅限于产权证上所涉面积。(扩建部分已在情况调查表内写明,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情况调查表)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变卖标的如有涉及违法、违章,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三日内凭有关缴费原件向本院申请退还,逾期未主张退还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流拍进行以物抵债的,申请人接受以物抵债后,税费承担方式与变卖成交一致,申请人所垫付的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作为申请人未受偿部分继续执行。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应于变卖前在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支付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五日内缴纳(户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长江路支行,账号:9558852314000977779,缴款时请备注执行案号(2021)川1502执恢174号。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悔拍的处理方式: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通过系统自动扣划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用于充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明确拒绝或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表示悔拍的,已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法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3272897779法院
监督电话:0831-232175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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