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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路108号南湖国际城E栋不分单元2401

起拍价:

¥246万

将于11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女士:电话1:18720174445电话2:0792-855658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59.3117万

保证金:

¥2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46万

单价:

¥1.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60.8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工行询价报告.pdf淘宝询价报告.pdf京东询价报告.pdf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1月9日10时至2021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2/07,户名: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1月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4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4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11月20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九江银行大中路支行,账号:727120100100161912016522),并在2021年12月19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路96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七、特别提醒,请勿在休息时间来电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0792-8556580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2021年10月9日

竞拍公告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南湖路108号南湖国际城E栋不分单元2401房产的公告(第一次拍卖)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9日10时至2021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2/07,户名: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湖路108号南湖国际城E栋不分单元2401所有权人胡惠芬、毛瀚文,不动产权证号:浔1000064566,建筑面积160.81平方米,建成于2010年,规划用途为市场化商品房,结构为钢砼,总楼层31层,拍品位于24层,外部观察建筑物新旧程度较优,通风采光好。    起拍价:246万元,增价幅度:1.2万元,保证金:24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浔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接受电话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 看样。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早于开拍时间三天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对拍品详情的介绍参照评估报告摘录,拍品的实际状况以交付时为准。    

七、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该拍品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若该房产涉及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对上述拍品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1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详情请电话咨询),并在缴纳尾款后3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路96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买受人悔拍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且因买受人悔拍,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买受人竞拍成功的成交价,其差价部分还需由悔拍买受人承担补足。未尽事宜请直接向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咨询。(注:
1、成交后产权过户应缴、欠缴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与该标的物有关的争议,由利害关系人另行起诉。
3、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法院拍品情况
咨询电话:18720174445(张女士)    承办法官:陈法官0792-8556580    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路967号。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2021年10月9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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