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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华锦绣城】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9区上川路新安街道泰华锦绣城1栋4-13A房产

起拍价:

¥1314.5741万

将于10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西乡法庭:电话1:13538207913电话2:0755-2780599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314.5741万

保证金:

¥20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314.5741万

单价:

¥6.6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泰华锦绣城(1999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9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执行裁定书之二.pdf

竞买须知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9区上川路新安街道泰华锦绣城1栋4-13A房产竞买须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8日10时至2021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5/05)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9区上川路新安街道泰华锦绣城1栋4-13A房产【不动产证号: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91410号】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之前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11月13日前(成交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创业路支行,账号:30205254700554),并注明案号(案号:(2021)粤0306执13823号)及买受人姓名。并于拍卖结束20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西乡法庭(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一巷4号西乡法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55-2999 7126咨询电话:13538207913
法院咨询电话:0755-2350 206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一巷4号西乡法庭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竞拍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9区上川路新安街道泰华锦绣城1栋4-13A房产第一次拍卖公告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8日10时至2021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5/05)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9区上川路新安街道泰华锦绣城1栋4-13A房产【不动产证号: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91410号】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物建筑面积:199平方米(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房屋性质:商品房拍卖物用途:住宅拍卖物是否欠地价和土地使用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拍卖物是否存在租约:有租赁情况,租户向本院申报了其与被执行人间存在的租赁关系情况,租赁合同签订日期在本院查封案涉房产之前(租期:自201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拍卖物抵押情况:抵押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市场总价:13145741.00元,起拍价(保留价):13145741.00元,保证金:2000000.00元,增价幅度:65000.00元及其倍数。特别注意事项:
1、该房产目前有人居住,有租赁情况(租期:自201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因租赁合同签订日期在本院查封案涉房产之前,竞买人与租赁人(或使用人)纠纷应自行依法解决,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涉案房产物业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其他的欠费情况不详,以实际产生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之前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之前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0755-27805995、13538207913电话进行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看样看样人数而定,如有意向的买受人可自行前往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3、如买受人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应在拍卖成交的2个工作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注明买受人姓名、联系方式、拍品名称。本院在收到申请后,将会制作相关文书并通知买受人签收文书的时间、地址。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了解;
2、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公告上拍时无人申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1月13日前缴纳(成交后的15日内)。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创业路支行,账号:30205254700554),并注明案号(案号:(2021)粤0306执13823号)及买受人姓名。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 13538207913
举报监督电话:0755-2999 7126
法院咨询电话:0755-2780 5995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一巷4号西乡法庭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5/05)”、“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网址: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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