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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市阿福路新城花园1幢3单元401室

起拍价:

¥22.568万

将于10月25日16: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青河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主任:手机:1811904333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8.21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22.568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5.5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新城花园价格鉴定意见书.doc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5日16时起(延时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法院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06/10?spm=a213w.6688509.contact.1.2eadc35cGiiFO
9),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标的物:北屯市阿福路新城花园1幢3单元401室,砖混结构建筑面积:95.53平方米,房产证号:新(2018)北屯市不动产权第0001581号,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基础设施达到“七通一平”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辅机构对标的现状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法律、行政法规对变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一)任何人参加变卖会作为竞买人都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法定的证明文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二)其次,变卖标的的出卖人与变卖人都不能同时成为竞买人。 (三)对于特殊标的物的变卖,其竞买人的资格,要由出卖人与变卖人依照法律及有关政策确定。 

六、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两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两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变卖公告期:不动产15天,动产7天。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一、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辅机构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变卖成交后,变卖尾款请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缴纳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相应主体承担。自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辅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辅机构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撤回变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906-8826104法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变卖辅助机构:新疆正中变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张主任 18119043332变卖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180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8日

变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北屯市阿福路新城花园1幢3单元401室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5日16时起(延时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法院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06/10?spm=a213w.6688509.contact.1.2eadc35cGiiFO
9),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案号:(2020)新4325执165号 标的物:北屯市阿福路新城花园1幢3单元401室,砖混结构建筑面积:95.53平方米,房产证号:新(2018)北屯市不动产权第0001581号,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基础设施达到“七通一平” 起拍价:22568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变卖公告期:不动产15天,动产7天。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和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及隐形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两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法律、行政法规对变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一)任何人参加变卖会作为竞买人都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法定的证明文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二)其次,变卖标的的出卖人与变卖人都不能同时成为竞买人。 (三)对于特殊标的物的变卖,其竞买人的资格,要由出卖人与变卖人依照法律及有关政策确定。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变卖成交缴纳的保证金可用于冲抵案款,未变卖成交将根据相应流程返还保证金。 

十二、变卖尾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河县法院案款执行专户,开户行:青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户信息:92701001701577821001662,行号:40290220001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变卖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906-8826104 法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 变卖辅助机构:新疆正中变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张主任 18119043332 变卖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180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司法变卖网(https://sf.taobao.com/)”上查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8日

标的详情

北屯市阿福路新城花园1幢3单元401室,砖混结构建筑面积:95.53平方米,房产证号:新(2018)北屯市不动产权第0001581号,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基础设施达到“七通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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