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九江拍卖房 > 修水拍卖房 >修水县义宁镇秀水大道一小西侧水木清华编号为449号车位

修水县义宁镇秀水大道一小西侧水木清华编号为449号车位

起拍价:

¥5.8479万

将于10月3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修水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胡女士:手机:1750702055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8479万

保证金:

¥1.1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8479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修水县义宁镇秀水大道一小西侧水木清华编号为449车位标的情况不动产权证该车位无不动产登记手续标的所有人修水县首玺置业有限公司标的现状标的性质车位标的结构钢混标的权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标的面积请实地看样考察是否已腾空请实地看样考察是否有钥匙否标的物估价标的参考总价58479元/个特别注明
(1)上述车位为现状拍卖,面积以现状为准。
(2)限制竞拍主体,竞拍主体限为水木清华小区业主,竞拍之前须向本院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竞拍之前须向物业主管等部门咨询车位有无租赁、买卖及车位物业登记程序。
(4)竞拍之前,须现场查勘车位上是否有停留僵尸车辆等搁置物品,本院不承担搁置物的腾退,风险买受人承担。
(5)该车位无不动产登记手续,本院不承担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6)未明确缴费义务主体的费用归买受人承担

竞买须知

修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31日10时至2021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修水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2/08),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限制竞拍主体,竞拍主体限为水木清华小区业主,竞拍之前须向本院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后果自负。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修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0月30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秀水大道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房产局、国土局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据。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及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问题,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因办理二次、三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负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此次拍卖的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联系电话:17507020552(胡女士)淘宝网客服热线: 400-822-2870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秀水大道7号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关于拍卖修水县义宁镇秀水大道一小西侧水木清华编号为449号车位的公告(第一次拍卖)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在修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2/08)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修水县义宁镇秀水大道一小西侧水木清华编号为449号车位

二、起拍价:58479元,参考价:58479元/个;保证金:11600元,加价幅度:580元或其倍数。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修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9月30日9时起至2021年11月1日17时(上班时段)接受咨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五、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10月31日10时至2021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信息以相关部门登记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对照拍卖标的公告详情、图片等进行标的确认,凡参与竞买,既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11月11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县支行,账号:6228400937124575069),并在2021年11月12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修水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秀水大道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房产局、国土局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据。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及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问题,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因办理二次、三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负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此次拍卖的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十二、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修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以个人名义拍得,欲变更登记至配偶或他人名下的,亦需向本院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十七、拍卖余款请竞拍结束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744555.1998438769.1.X29vTs。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2小时内与本院联系。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看样
咨询电话:17507020552 (胡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秀水大道7号

标的详情

上一条:西安市未央区太华路甲字88号28幢61001号(产权证号:1125114008-3-1-28-61001-1)房屋一套及装修附着物

下一条:修水县义宁镇秀水大道一小西侧水木清华编号为446号车位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