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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杜尔基本街明星佳苑一期商住楼5号3-3-401

起拍价:

¥16.265232万

将于10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郑法官:电话:0372-209766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2.5906万

保证金:

¥1.5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16.265232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9.1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高法[2018]190号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1、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处理。
2、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3、恶意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5日10时起60日变卖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
1、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杜尔基本街明星佳苑一期商住楼5号1-1-202(建筑面积89.17平方米)评估价:214008元,起拍价:154085.76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2、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杜尔基本街明星佳苑一期商住楼5号3-3-201(建筑面积96.13平方米)评估价:245132元,起拍价:176495.04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3、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杜尔基本街明星佳苑一期商住楼5号3-3-202(建筑面积96.13平方米)评估价:231673元,起拍价:166804.56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4、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杜尔基本街明星佳苑一期商住楼5号3-3-401(建筑面积96.13平方米)评估价:225906元,起拍价:162652.32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5、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杜尔基本街明星佳苑一期商住楼5号4-4-201(建筑面积96.13平方米)评估价:232635元,起拍价:167497.2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0月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竞买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竞买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银行账号:259864627591000303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2—209767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2-2097665(郑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

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5日10时起60日变卖期间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二、变卖标的:
1、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杜尔基本街明星佳苑一期商住楼5号1-1-202(建筑面积89.17平方米)评估价:214008元,起拍价:154085.76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2、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杜尔基本街明星佳苑一期商住楼5号3-3-201(建筑面积96.13平方米)评估价:245132元,起拍价:176495.04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3、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杜尔基本街明星佳苑一期商住楼5号3-3-202(建筑面积96.13平方米)评估价:231673元,起拍价:166804.56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4、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杜尔基本街明星佳苑一期商住楼5号3-3-401(建筑面积96.13平方米)评估价:225906元,起拍价:162652.32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5、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杜尔基本街明星佳苑一期商住楼5号4-4-201(建筑面积96.13平方米)评估价:232635元,起拍价:167497.2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5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联系,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七、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办理拍卖标的交易过户涉及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基于拍卖标的上相关的原欠缴税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由被执行人(原产权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应由被执行人(原产权人)负责缴纳的部分,本案不予负责,买受人为完成过户自行垫付的款项可另行主张。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职能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罚款等一切拖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银行账户:2598646275910003039)。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咨询。法院
联系电话:0372-2097665。
监督电话:0372—2097676。
联系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与永安街交叉口)。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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