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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江油市三合镇通明路20号江东华庭地下室-1层车位231号

起拍价:

¥3万

将于10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四川美伦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手机:1522833005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万

保证金:

¥0.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2275.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川恒通评房字\(2020\)434号\(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doc

竞买须知

竞拍须知     

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2日10时至2021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16/12,户名: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拍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三合镇通明路20号江东华庭地下室-1层231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8)江油市不动产权第0004185号;建筑面积:32.51平方米。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执行局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在2021年10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九: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情况及特别注意情况:    该车位属于江东华庭小区建筑区内车位,故江东华庭小区业主对上述车位拥有优先购买权。其他本院未掌握的瑕疵。       报名参与竞买者视为自愿承受本标的物所有已掌握和未掌握的瑕疵。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10月18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813610000256640),转账时请备注“(2021)川0793执恢199号案拍卖成交款”,并在2021年10月23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全部价款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经本院确认到账后次日计算,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款收款收据,向竞买人移交标的等相关手续。之后,竞买人持法院文书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卖方应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方先行垫付,买方垫付后自行凭正式票据原件在不动产过户(动产交付)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逾期本院将不再拍卖款中支付该费用,由买受人另行主张权利,具体金额以相关行政机关核准为准,竞买人可在竞拍前自行到税务机关核实。房屋实际交付买受人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出卖人承担,相应权利主体可依法主张权利;房屋实际交付买受人后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相应延长。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16-2606686本院已委托 “四川美伦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看样、协助办理过户、融资咨询等服务。辅助拍卖费用收取标准按相关协议执行。
咨询电话:400-996-3600 ;15228330051。注: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3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2日10时至2021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16/12,户名: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三合镇通明路20号江东华庭地下室-1层189号至258车位(共70个车位总面积:2275.7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8)江油市不动产权第0004185号;单个面积:32.51平方米。    起拍价:30000元,保证金:3000元,加价幅度:500元。    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执行局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是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9月24日起至2021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9:00—17:00,接受咨询,本院定于2021年10月8日上午10:30-11:00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竞买者请通过案件标咨询电话与本院联系组织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在出价时结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卖方应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方先行垫付,买方垫付后自行凭正式票据原件在不动产过户(动产交付)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逾期本院将不再拍卖款中支付该费用,由买受人另行主张权利,具体金额以相关行政机关核准为准,竞买人可在竞拍前自行到税务机关核实。房屋实际交付买受人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出卖人承担,相应权利主体可依法主张权利;房屋实际交付买受人后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0月1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813610000256640),转账时请备注“(2021)川0793执恢199号案拍卖成交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本院已委托 “四川美伦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看样、协助办理过户、融资咨询等服务。辅助拍卖费用收取标准按相关协议执行。
咨询电话:400-996-3600 ;15228330051。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注:附件中图片影像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注: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廉政监督(投诉)电话:0816-2606686本院地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群文路2号嘉来涪滨印象小区警务工作室旁100米) 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3日

标的详情


1、图片不代表实物,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竟买人可在本院规定的时间现场看样,若未实地看样,本院将视为对标的物的现状已明确,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2、能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本院不承诺过户;
3、交易产生的所有税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存在的物业、水、电、气、垃圾清运等欠费及其它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该车位属于江东华庭小区建筑区内车位,故江东华庭小区业主对上述车位拥有优先购买权。
5、标的物的详细信息请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上一条:四川省江油市三合镇通明路20号江东华庭地下室-1层车位235号

下一条:四川省江油市三合镇通明路20号江东华庭地下室-1层车位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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