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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镇幸福金港1-2-9-3号住宅用房(133.16㎡)

起拍价:

¥39.2955万

将于10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绥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遵义泽润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话1:15722177440电话2:0851-2636219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6.23万

保证金:

¥3.9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9.2955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3.1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doc

竞买须知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竞买须知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3日10时至2021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2/0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的,根据法院及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品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详见拍品调查表和评估报告)。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在法院规定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原买受人须补足差额;高于原拍卖价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结束时以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交。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品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执行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本院。
咨询电话:吴女士 15722177440 法院电话:雷法官 0851-26362192、18085237665淘宝客服:400-822-2870 绥阳县人民法院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竞拍公告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3日10时至2021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2/0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品信息:拍品名称: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镇幸福金港1-2-9-3号住宅用房(133.16㎡)评估价:462,300元 二拍起拍价:392,955元保证金:39,000元  加价幅度:3,900元 特别提示: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实地查看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品的认可,一切瑕疵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办理拍品交付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和拍品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遵义泽润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拍品的相关信息接受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公司统一安排。咨询、预约电话:吴女士15722177440,预约时间: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10月13日止。

四、本次对拍品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房产以测绘平面图为准,无图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以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因拍品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过户手续,或因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税金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拍品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房产)。上拍法院、淘宝平台和拍卖公司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拍品如原有租赁的,租赁权不因拍卖而失效,执行法院不负责交付。原承租人按照租赁协议继续享有租赁权。租赁到期承租人未还拍品,或发生可以提前收回房屋情形的、或者其他履行租赁协议产生纠纷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八、对拍品权属有异议者,请在2021年10月08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次拍卖暂无优先购买权人。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并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网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品享有优先购买权。与拍品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在2021年10月21日前缴纳(竞得者缴纳余款时需注明拍卖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或淘宝网平台支付:
1、银行付款支付: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绥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东三塔,账号:6232 6105 8000 7849 892,行号:301701000026)。
2、淘宝网平台支付:登陆淘宝账号—“司法拍卖”—“我的拍卖”进行支付。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签署《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30日内办理拍品交付手续,并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拍品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品后,淘宝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号码和成交价等信息。拍品最终成交以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为准。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拍品调查表,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阅。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本院。
咨询电话:吴女士 15722177440 微信小程序:泽润资产推广法院电话:雷法官 0851-26362192、18085237665淘宝客服:400-822-2870
联系地址:贵州省绥阳县洋川镇晨光路133号  绥阳县人民法院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标的详情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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