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吴忠拍卖房 > 盐池拍卖房 >盐池县大水坑镇裕民南路111、113、115、117、119、121号房产及土地

盐池县大水坑镇裕民南路111、113、115、117、119、121号房产及土地

起拍价:

¥94.0536万

将于10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盐池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手机:1781111176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22.9459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94.0536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580.6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大水坑裕民南街.doc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30日10时起60日内(延时的除外)在盐池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位于盐池县大水坑镇裕民南路111、113、115、117、119、121号房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位于盐池县大水坑镇裕民南路11
1、113、115、117、119、121号房,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裕民南路,西临居住用房,南至居民住房,北至翔宇商务酒店。 范围:拍卖对象范围为盐池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位于盐池县大水坑镇裕民南路111、113、115、117、119、121号房产及土地的市场价值;不包括家具家电、机器设备等财产;(详见情况调查表) 规模:建筑面积为580.66平方米; 用途:房屋性质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商住,实际用途为商业,现状为“皓翔商务宾馆”。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灵武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等同于标的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940536元。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940536元(指:全额价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或者直接交纳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交入法院指定账户。(名:盐池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盐池县支行;账号:393001040007539),并在尾款付清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由原产权承担。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拍卖咨询: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17811112769 刘经理                                                                     盐池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变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法院关于盐池县大水坑镇裕民南路11
1、113、115、117、119、121号房产及土地变卖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8日10时起60日内(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标的物位于盐池县大水坑镇裕民南路11
1、113、115、117、119、121号房,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裕民南路,西临居住用房,南至居民住房,北至翔宇商务酒店。 范围:拍卖对象范围为盐池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位于盐池县大水坑镇裕民南路111、113、115、117、119、121号房产及土地的市场价值;不包括家具家电、机器设备等财产;(详见情况调查表) 规模:建筑面积为580.66平方米; 用途:房屋性质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商住,实际用途为商业,现状为“皓翔商务宾馆”。变卖保留价: 940536元;变卖预缴款:940536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9月30日9时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和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等同于标的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买受人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不交纳尾款的,法院从其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五、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由原产权承担。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既可以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或者直接交纳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盐池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盐池县支行;账号:393001040007539),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拍卖咨询: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17811112769 刘经理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                                                                   盐池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情况表

上一条:文化西街信合小区2号楼1单元501室

下一条: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东侧塞尚明都十号楼2602号住房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