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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北皇家花园5号不动产

起拍价:

¥320万

将于10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法官:电话:0759-396682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92.0323万

保证金:

¥3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20万

单价:

¥1.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79.3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不动产)标的名称湛江开发区乐山路北皇家花园5号权证情况权利来源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1837806号土地产权证湛国用(2003)第00183号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袁瑞珍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自建房/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城镇住宅用地租赁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查封,有权处置。抵押有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湛江开发区乐山路北皇家花园5号(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837806号、湛国用(2003)第00183号),土地面积:179.3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68.01平方米,土地使用终止日期:2066年4月1日。
2、小区周边配套详情:附近有5路、10路、11路、16路等多路公交车线路,交通良好;小区内绿化面积一般、停车条件一般;周边公共、生活设施配套齐全,有幼儿园、小学、中学、银行等,生活便利度较高。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4日10时至2021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9/08--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袁瑞珍位于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北皇家花园5号不动产(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837806号、湛国用(2003)第00183号),土地面积:179.3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68.01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起拍价:3200000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15000元。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10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0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大额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10月2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1年10月26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9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湛江坡头支行,账号:72507348792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若交纳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原买受人需继续对该差价进行补交。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9-396686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李毅 0759-3966829    法院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97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竞拍公告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4日10时至2021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9/08--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北皇家花园5号不动产(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837806号、湛国用(2003)第00183号),土地面积:179.3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68.01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起拍价:3200000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1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9月18日起至2021年10月12日止(节假日休息除外)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不统一安排展示看样时间,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公告所示的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 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0月2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湛江坡头支行,账号:72507348792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59-396686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9-396682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温馨提示:因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请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标的物的情况一切以公告和须知内容为准,敬请谅解!竞买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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