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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城区正阳温泉小区3号楼2单元202号不动产一处

起拍价:

¥64.978054万

将于10月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工作人员:电话1:18315908137电话2:0534-229812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81.222567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64.978054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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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0月4日10时起至2021年12月3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对宁津县城区正阳温泉小区3号楼2单元202号不动产一处进行变卖,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前五日内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自行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一一通知。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它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接手前5分钟内入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对变卖标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等法律文件,自行到产权部门办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手续办理情况,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变卖成功后7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晶华支行,行号:103468076198账号:15761901040007526),由本院通知竞买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本场拍卖法院协助清场、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举报监督电话:0534-229860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拍卖
咨询电话:0534-2298138。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变卖公告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宁津县城区正阳温泉小区3号楼2单元202号不动产一处的公告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0月4日10时至2021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4/07) 

一、变卖标的:被申请人所有的宁津县城区正阳温泉小区3号楼2单元202号不动产一处进行变卖,起拍价为649780.54元,变卖预缴款:649780.54元,增加幅度为2000.00元。 特别提醒:本次变卖须缴付全额变卖预缴款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日17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先报名缴纳等同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暖、气等登记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预缴款请在变卖成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晶华支行,行号:103468076198账号:15761901040007526)。 

十、本场变卖法院协助清场、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 
咨询电话:0534-2298125,
监督电话:0534-229860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晶华大道1号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标的详情



一、该标的物不包括储藏室

二、该房产现有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在内居住。

三、张倩、柴冬玲具有优先购买权。房产详情请见附件中网络询价报告及实地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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