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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上庄镇龙泉花园东区(风光1号A座)44-1-2303、44-1--142号

起拍价:

¥62万

将于10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林法官:电话:0311-8389369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市场价:

¥110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62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8.3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
1)冀0110执428号拍品名称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龙泉花园东区44(风光1号A座)44-1-2303、44-1--142号房产权证情况冀(2018)鹿泉区不动产权第0003191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张瑞素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石家庄鹿泉区人民法院查封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龙泉花园东区44(风光1号A座)44-1-2303、44-1--142号房产;房产证号:冀(2018)鹿泉区不动产权第0003191号;登记时间:2018年03月19日;权利性质:出让;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房屋建筑面积:128.37㎡(房屋建筑面积:113.19㎡,房屋总层数:35层,所在层数:23层;房屋建筑面积:15.18㎡,房屋总层数:35,所在层数:-1层);竣工时间:2007年;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议价价格:经双方当事人议价价格为110万元,此房屋有抵押,抵押权人为申请执行人。起拍价:62万元。2、特殊说明:
(1)拍卖保证金6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
(2)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
(3)拍卖成交款在拍卖后7日内交付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将于将于2021年10月10日10时至2021年12月09日在“淘宝网”公开进行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变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变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变卖标的:变卖标的:变卖被执行人张瑞素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龙泉花园东区44(风光1号A座)44-1-2303、44-1--142号房产。   起拍价: 人民币62万元;   保证金: 人民币6万元。   增价幅度:2000元。   

五、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存在租赁。若有租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与承租人协商办理租赁关系变更等手续,并自行协商处理房屋内部装饰装潢及押金(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六、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以变卖成交裁定书协助办理产证过户。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土地、房屋及地上建筑物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账号:100448888790010002000015584),并在交齐变卖款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领取法律文书。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因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目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及案涉房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变卖款的处置。户籍过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六、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收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11-83893691 联系人:林法官  
咨询电话: 0311-8389369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河北中尚法辅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司法变卖贷款及看样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15533681111(孟先生)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2021年09月08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0日10时至2021年12月09日在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机构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任意时间出价,则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5分钟内无人出价)。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龙泉花园东区44(风光1号A座)44-1-2303、44-1--142号房产;房产证号:冀(2018)鹿泉区不动产权第0003191号;登记时间:2018年03月19日;权利性质:出让;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房屋建筑面积:128.37㎡(房屋建筑面积:113.19㎡,房屋总层数:35层,所在层数:23层;房屋建筑面积:15.18㎡,房屋总层数:35,所在层数:-1层);竣工时间:2007年;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议价价格:经双方当事人议价价格为110万元,此房屋有抵押,抵押权人为申请执行人。起拍价为62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在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以向法院指定的账户缴纳,也可以在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并交纳。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主体、权利性质、优先权顺序及变卖前通知情况:
1、优先购买权人不详。
2、本次变卖事项已经通知可联系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2021年10月10日起至变卖结束为止接受电话咨询(工作时间)。本次变卖不在再组织同一看样,如有需要请自行前往。

五、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六、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七、特别提醒: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已经确认了解。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买人可自行向变卖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变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法律文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有人实际承租使用,相关的租赁情况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及物业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因租赁关系引起的法律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账号:100448888790010002000015584),并在交齐变卖款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领取法律文书。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一、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缴纳尾款的,从所缴纳的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扣留的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不缴纳尾款导致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311-83893691林法官
监督电话:0311-83893691本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龙泉路267号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北京产权交易所、工行融e购、京东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上发布。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
1)冀0110执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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