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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幢1202室)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58号福裕名城

起拍价:

¥65.4245万

将于10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博通大成 小周:电话1:15392326102电话2:8088330电话3:808831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1.7806万

保证金:

¥6.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5.4245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58号福裕名城4幢、5幢、6幢100套住宅用房的房地产司法执行财产处置房地产估价.docx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0月1日10时至2021年10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98/1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1.ZjjOVD,户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6幢1202室)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58号福裕名城。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竞买人不符合过户条件的,所带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9月29日前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10月17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明新泉支行,账号:35050164713600000079-004795),并在2021年10月24日10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8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因办理贷款事宜需延迟缴纳尾款的,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由竞买人申请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申请书。但竞买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45天内未缴纳全部拍卖款项的,本院将依法按照悔拍处理,悔拍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拍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8-8581279      。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8088330,8088317,8088176,15392326102(博通大成)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8月31日

竞拍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0月1日10时至2021年10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98/1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1.ZjjOVD,户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6幢1202室)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58号福裕名城。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竞买人不符合过户条件的,所带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9月29日前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10月17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明新泉支行,账号:35050164713600000079-004795),并在2021年10月24日10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8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因办理贷款事宜需延迟缴纳尾款的,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由竞买人申请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申请书。但竞买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45天内未缴纳全部拍卖款项的,本院将依法按照悔拍处理,悔拍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拍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8-8581279      。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8088330,8088317,8088176,15392326102(博通大成)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8月31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闽中兴房估字(2021)第CY5001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58号福裕名城6幢1202室住宅用房 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田国用(2012)第0486号所有权人 三明福裕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拍品现状基本状况1.名称: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58号福裕名城6幢1202室住宅用房房地产。2.坐落: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58号。3.用途:实际用途为住宅单元,不可分割使用。4.权属:
(1)房屋权属状况:房屋所有权利人为三明福裕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
(2)土地权属状况:各住宅用房分摊面积不详,土地使用权人为三明福裕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利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终止日期:住宅至2081年11月24日。
5、楼层: 4号楼、5号楼总楼层为17层,6号楼总楼为18层,各住宅单元所处具体楼栋、楼层及面积等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6、朝向:标的物所处楼宇均为南北朝向。土地基本状况1.四至:南至小区通道,北至碧桂园,西至福田路,东至大田职专。2.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终止日期:住宅至2081年11月24日。3.土地级别:所在用地地处大田县Ⅲ⑵级住宅用地范围。4.土地形状:所在宗地形状较规则。5.开发程度: 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即通路、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宗地上已建有建筑,地上建筑物建成于2020年,各项配套设施较齐全。建筑物基本状况1.建筑结构:钢混结构。2.设施设备:各楼宇均带电梯,楼宇内电照、水卫、通信、宽带等线路管道均铺设入户。3.装饰装修:外墙面砖,安装铝合金窗,截止价值时点标的物尚未进行建内部装修,建成后的各单元为毛坯房,由购买业主自行进行二次装修。4.建成时间:2020年。5.维护状况:房屋已完成竣工验收。6.布局:所在楼宇为条状布局,   4号楼、5号楼总楼层为17层,6号楼总楼为18层,各住宅单元所处具体楼栋、楼层及面积等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所处楼宇均为南北朝向;空间布局大致呈矩形,布局合理。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      《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 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58号福裕名城6幢1202室住宅用房房地产,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和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家电、家具等动产,也不包括债权债务等权益;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人为三明福裕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福裕名城4幢、5幢、6幢100套住宅用房房地产法定用途为住宅单元,实际用途为住宅单元,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所在建筑物建成于2020年,钢混结构,各楼宇均带电梯。2、限购情况:无3、税费负担情况:1.交易税率、税种:买方:契税、印花税等。买受人名下房产数量、房产面积对买方应承担税收有一定影响,具体情况应详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主管部门。卖方: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具体情况应详询当地税务主管部门。2.税收负担:拍卖的房地产为不含税价格,拍卖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交易主体各自承担,应当由卖方承担的税收由买方先行垫付,并在拍卖成交之日起40天内凭完税凭证至法院申请退回,逾期申请的,不予办理。
4、其他情况:拍卖标的物所欠物业费、水费、电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联系人:郑先生0598-7236922(物业公司经理)。标的物情况一览表

上一条: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瑶峰村凯景新天地7号楼1301单元

下一条:(6幢1103室)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58号福裕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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